索   引   号: 014000319/2015-00028 分          类: 政府文件 水利、水务 批复
发 布 机 构: 江苏省人民政府 发 文 日 期: 2015-03-16 00:00:00
标          题: 省政府关于同意潮河阜宁蟠龙河至青墩河段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调整的批复 主   题   词: 潮河 调整 阜宁 水质
文          号: 苏政复〔2015〕18号
内 容 概 述: 关于同意潮河阜宁蟠龙河至青墩河段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调整的批复
时          效:

  

  苏政复〔2015〕18号

 

 

  省政府关于同意潮河阜宁蟠龙河至青墩河段

  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调整的批复

 

盐城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调整潮河阜宁蟠龙河至青墩河段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的请示》(盐政发〔2015〕14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阜宁县益林凯发水厂从潮河取水,为保障供水安全,对取水口所在的潮河建湖、阜宁渔业、农业用水区(蟠龙河口至青墩河口段)进行调整非常必要。

  二、原则同意将潮河蟠龙河口至青墩河口段10公里调整为潮河阜宁饮用水源区,水质目标维持不变。其上游收成河口至蟠龙河口段5.8公里、下游青墩河口至永兴段10.2公里仍作为渔业、农业用水区,水质目标维持不变。

  三、水功能区划调整后,你市要切实加强管理,严格入河排污口设置,实施水源地达标建设,强化各项保护措施,确保调整后的水功能区水质达到相应的水质要求。

 

 

 

江苏省人民政府   

2015年3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文件:szfu[2015]18(2015-03-16).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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