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14000319/2016-01397 分          类: 政府文件 城市规划 批复
发 布 机 构: 江苏省人民政府 发 文 日 期: 2016-01-25 00:00:00
标          题: 省政府关于南通市二甲镇余西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规划的批复 主   题   词: 保护 规划 建设 建筑
文          号: 苏政复〔2016〕11号
内 容 概 述: 关于南通市二甲镇余西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规划的批复
时          效:

  

  苏政复〔2016〕11号

 

  省政府关于南通市二甲镇

  余西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规划的批复

 

南通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请求批准〈南通市通州区余西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规划〉的请示》(通政请〔2015〕130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南通市二甲镇余西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规划》。

  二、同意余西历史文化名村核心保护范围为:以龙街为中心东西各50-100米区域,面积约6.5公顷。

  三、制定完善并全面落实相关保护措施。重点保护水系环绕、村河相拥的水网格局,加大村庄周边“村-水-田”自然景观格局保护力度,切实保护好以工字型主街、各条支巷为支干的中轴对称街巷肌理,保持古村传统空间尺度与风貌特色。依法加强对文物保护单位、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古树、古井等遗存的保护,整治沿街、沿河建筑立面,严格控制新建建筑体量、高度和风格,延续和彰显传统风貌。

  四、优化村庄用地布局,加强公共服务和公用设施配套建设,整治村口、牌坊、桥头等公共空间,提高绿化与景观建设水平,不断提升人居环境质量与村庄活力。

  五、加强规划实施管理。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南通市二甲镇余西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规划》,是余西村规划、建设、管理的依据,要在规划指导下,正确处理历史文化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引导全村有序建设和科学发展。

  

 

 

江苏省人民政府

  2016年1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文件:szfu[2016]11(2016-01-25).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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