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000319/2016-01400 | 分 类: | 政府文件 环境监测、保护和治理 批复 |
发 布 机 构: | 江苏省人民政府 | 发 文 日 期: | 2016-01-30 00:00:00 |
标 题: | 省政府关于同意阳澄湖苏州工业园区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划分方案的批复 | 主 题 词: | |
文 号: | 苏政复〔2016〕15号 | ||
内 容 概 述: | 关于同意阳澄湖苏州工业园区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划分方案的批复 | ||
时 效: |
苏政复〔2016〕15号
省政府关于同意阳澄湖
苏州工业园区饮用水源地
保护区划分方案的批复
苏州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报请审批阳澄湖苏州工业园区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划分方案的请示》(苏府呈〔2015〕89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阳澄湖苏州工业园区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划分方案。你市要按照该方案确定的范围和功能区划,尽快组织勘界和立标工作,标明区界并向社会公告。
二、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的决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切实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区的建设和监管,认真做好水源地一级、二级保护区范围内排污口取缔和准保护区范围内污染严重项目的关闭搬迁工作,加快推进水源地达标建设,消除各类环境安全隐患。
附件:阳澄湖苏州工业园区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划分方案
江苏省人民政府
2016年1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