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14000319/2016-01540 分          类: 政府文件 公路 批复
发 布 机 构: 江苏省人民政府 发 文 日 期: 2016-10-12 00:00:00
标          题: 省政府关于同意盐淮高速公路大丰港至盐城段等高速公路开征车辆通行费的批复 主   题   词: 收费 高速公路 同意
文          号: 苏政复〔2016〕108号
内 容 概 述: 关于同意盐淮高速公路大丰港至盐城段等高速公路开征车辆通行费的批复
时          效:

  

  苏政复〔2016〕108号

 

 

  省政府关于同意盐淮高速公路大丰港至

  盐城段等高速公路开征车辆通行费的批复

 

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盐淮高速公路大丰港至盐城段等高速公路开征车辆通行费有关事项的请示》(苏交控营〔2016〕185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盐淮高速公路大丰港至盐城段、张家港疏港高速公路、泰州至镇江高速公路泰州至高港段开通后纳入省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系统实行封闭式联网收费。

  二、同意盐淮高速公路大丰港至盐城段设置大丰港1个主线收费站和海丰收费站、大丰北等2个匝道收费站。同意张家港疏港高速公路设置张家港保税区1个主线收费站和晨阳、善港、张家港西等3个匝道收费站。同意泰州至镇江高速公路泰州至高港段设置苏陈、塘湾、大泗等3个匝道收费站。

  三、同意连徐高速公路增设八义集1个匝道收费站。具体收费标准、收费期限、收费管理与连徐高速公路现有收费站相同。

  四、盐淮高速公路大丰港至盐城段、张家港疏港高速公路、泰州至镇江高速公路泰州至高港段收费性质为经营性,具体收费标准、收费期限、收费管理等事项由省物价局会同省财政厅、省交通运输厅另行通知。

 

 

  江苏省人民政府

  2016年10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文件:szfu[2016]108(2016-10-12).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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