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政办发〔2016〕129号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中国气象局办公室
关于印发江苏省“十三五”气象
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江苏省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中国气象局各内设机构:
《江苏省“十三五”气象事业发展规划》已经省人民政府和中国气象局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6年11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文件及附件:szbf[2016]129(2016-11-04).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