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000319/2016-01558 | 分 类: | 政府文件 其他 批复 |
发 布 机 构: | 江苏省人民政府 | 发 文 日 期: | 2016-11-21 00:00:00 |
标 题: | 省政府关于秦淮河江宁段水功能区划调整事项的批复 | 主 题 词: | 秦淮河 调整 |
文 号: | 苏政复〔2016〕118号 | ||
内 容 概 述: | 关于秦淮河江宁段水功能区划调整事项的批复 | ||
时 效: |
苏政复〔2016〕118号
省政府关于秦淮河江宁段
水功能区划调整事项的批复
南京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报请审查批准秦淮河江宁段水功能区划调整方案的请示》(宁政发〔2016〕147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秦淮河是我省重要的流域性骨干河道,其中江宁段位于秦淮河中段,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水资源开发利用条件变化,有必要对秦淮河江宁段水功能区进行适当调整。
二、原则同意将秦淮河江宁段水功能区由原来的6个合并调整为2个。
(一)秦淮河江宁段乌刹桥至云台山河口16公里河段合并调整为秦淮河江宁农业、景观娱乐用水区,水质目标调整为IV类。
(二)秦淮河江宁段云台山河口至上坊门桥13.52公里河段合并调整为秦淮河江宁工业、景观娱乐用水区,水质目标调整为III类。
三、鉴于秦淮河下游水系有外秦淮河七桥瓮和秦淮新河节制闸两处水质国考断面,水功能区调整后,你市要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切实加强水功能区达标建设,强化管理和保护措施,有效提高水功能区达标率。
江苏省人民政府
2016年11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