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政民互动>在线访谈>历史访谈
产业科技创新“40条政策”解读
嘉宾:省科学技术厅厅长王秦
时间:2016-11-24 10:00:00
摘要:8月15日,省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产业科技创新中心和创新型省份建设的若干政策措施》(简称:“40条政策”),对于激发和调动全社会创新创业活力,构建竞争力强的创新生态系统,加快“一中心”建设具有重要意义。为切实抓好“40条政策”落实工作,省科技厅组织实施了“千人万企”、“百院百校”科技政策专项行动...
图片直播
  • 访谈现场
  • 嘉宾与主持人
  • 省科技厅厅长王 秦
文字实录
    [主持人]:各位网友,上午好!欢迎点击省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js.gov.cn),关注我们的在线访谈活动。 [2016-11-24 10:00:00]
    [主持人]: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和全省科技创新大会精神,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建设产业科技创新中心和创新型省份,今年8月15日,省政府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产业科技创新中心和创新型省份建设的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40条政策”。此次《若干政策措施》力度大、亮点多、含金量高,许多方面具有突破性。为了帮助广大企业、高校院所和科技人员更加深入地了解掌握“40条政策”,我们专门邀请省科技厅领导及有关处室负责同志,对“40条政策”进行了重点解读,并介绍有关贯彻落实进展情况。 [2016-11-24 10:01:03]
    [主持人]:今天我们邀请到的嘉宾有:江苏省科技厅厅长王秦,随同参加访谈的还有:省科技厅政策法规处处长刘波,省科技厅办公室副主任卓辉,省科技厅政策法规处副处长金永新、主任科员陈利琴。他们将就相关情况与网友进行在线交流,欢迎广大网友提问。王厅长跟广大网友打个招呼吧! [2016-11-24 10:02:02]
    [王 秦]: 主持人好,各位网友大家好!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不断满足各类创新主体的创新需求,不断激发全社会的创新创业热情,是我们省科技厅的主要职责和中心任务。很高兴来到在线访谈栏目,跟大家共同学习交流省政府前不久出台“40条政策”。 [2016-11-24 10:02:46]
    [主持人]:王厅长,众所周知,当前江苏正处于转型升级、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阶段,省委省政府召开全省科技创新大会并出台“40条政策”主要是基于什么考虑呢? [2016-11-24 10:03:08]
    [王 秦]: 在前不久召开的全国科技创新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深刻阐述了创新驱动发展的极端重要性,明确提出了建设世界科技强国“三步走”的战略目标:第一步,到2020年进入创新型国家行列;第二步,到2030年跻身创新型国家前列;第三步,到2050年建成世界科技创新强国。 [2016-11-24 10:04:03]
    [王 秦]: 全国科技创新大会召开后,7月29日省委、省政府召开全省科技创新大会,进一步明确江苏科技创新总的目标,即提高创新型省份建设水平、努力建设科技强省。 [2016-11-24 10:04:32]
    [王 秦]: 具体也分“三步走”:第一步,到2020年,创新型省份建设继续位居全国前列,制造业强省建设取得重要进展,基本形成“一中心、一基地”框架体系,有力支撑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 [2016-11-24 10:04:57]
    [王 秦]: 第二步,到2030年,创新型省份建设达到创新型国家和地区先进水平,建成“一中心、一基地”,发展动力实现根本转换,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国际竞争力大幅提升,为建成经济强省奠定坚实基础。 [2016-11-24 10:05:32]
    [王 秦]: 第三步,到2050年,实现科技强省建设目标,为我国建成世界科技创新强国作出积极贡献,为谱写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江苏篇章提供强大支撑。实施步骤、时间与国家部署大体一致,同时又紧密结合江苏实际有更高的定位和追求。 [2016-11-24 10:06:01]
    [王 秦]: 为了深入贯彻全国科技创新大会精神,全面完成省委省政府确立的科技强省战略目标,切实加快产业科技创新中心和创新型省份建设进程,据此,省委省政府在统筹全局、科学分析的基础上,召开了全省科技创新大会,同时经过广泛调研、认真研究、慎重决策后,最终形成了“40条政策”。 [2016-11-24 10:06:47]
    [主持人]:王厅长,据我所知,此次“40条政策”力度是我省近十年来比较大的,那么主要有哪些亮点和特色呢? [2016-11-24 10:07:00]
    [王 秦]: 这次发布的“40条政策”,体现了“从新、从优、从高”的原则,其中各项政策在全国也是具有超前性和突破性的,其特色亮点可以概括为“一减一增三着力”。 [2016-11-24 10:07:23]
    [王 秦]: “一减”,就是最大限度减少对创新活动的干预。创新不是管出来的,而是放出来的。这次“40条政策”中,对能够由各类创新主体作主的事项,尽可能做到少管、不管,以“放”促“管”。 [2016-11-24 10:07:55]
    [王 秦]: 比如,着眼高校院所最为关心、呼声也最为强烈的问题,将成果处置、岗位设置、职称评审、选人用人、薪酬分配等权利一律下放,给高校院所开展科研更大自主权; [2016-11-24 10:08:21]
    [王 秦]: 着眼改进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大幅提高间接费比例,对劳务费不设限制条件,允许项目结余资金按规定留归承担单位使用,赋予创新人才和团队更大人财物支配权、技术路线决策权; [2016-11-24 10:08:46]
    [王 秦]: 着眼简政放权,明确提出所有行政审批事项严格按法定时限做到“零超时”,对新制订政策是否制约创新进行审查,降低市场准入门槛,清除创新创业障碍,等等。通过一系列“放管服”政策措施,积极主动向高校院所放权,给科技人员松绑助力。 [2016-11-24 10:09:20]
    [王 秦]: “一增”,就是千方百计增加创新投入。总书记视察江苏时指出,要舍得下本钱,宁可其它方面紧一点,也要拿出钱来搞创新。这次政策制定,省财政给予了充分支持,力度之大、含金量之足都是空前的。省政府已经明确,从2016年起三年统筹安排省级各类资金超过1000亿元,支持“一中心、一基地”建设。 [2016-11-24 10:10:12]
    [王 秦]: “三着力”,就是进一步引导和动员各方面聚焦科技创新这个“核心的核心”用功发力,加快形成江苏的优势特色。一是着力激发企业创新动力。这次“40条政策”,建立了覆盖企业初创、成长、发展等不同阶段的政策支持体系,中心思想就是要把企业的创新主体地位进一步突出出来。 [2016-11-24 10:10:58]
    [王 秦]: 二是着力激发科技人员创新热情,围绕更好地发挥科技人员核心作用作出了一系列新的规定,努力让科技人员少一些杂事干扰,多一些时间去自由探索。 [2016-11-24 10:11:23]
    [王 秦]: 三是着力激发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活力。这是这次“40条政策”制定的根本落脚点,就是要在全社会形成创新创业的热潮,让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蔚然成风,努力为科技强省建设提供最坚实、最广泛、最可靠的工作基础。 [2016-11-24 10:11:42]
    [主持人]:企业是创新的主体,那么“40条政策”中对推动企业创新都出台了哪些政策?请刘处长给我们介绍一下。 [2016-11-24 10:11:57]
    [刘 波]: 江苏近几年科技工作之所以取得比较大的进展,一条重要经验,就是我们始终坚持突出企业创新主体地位这个重要理念,下一步将继续牢牢把握这个重要理念,毫不动摇地继续加大对企业自主创新的支持力度。“40条政策”内容一共分为7大部分,其中第一部分就是针对企业创新,共有5个方面的政策,主要涉及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增强企业自主研发能力、强化国有企业创新导向、建立激励企业创新的普惠机制以及鼓励企业开放创新等方面都是具有一定含金量的。 [2016-11-24 10:12:58]
    [刘 波]: 比如为了加快培育创新型企业“主力军”,我们将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小升高”计划,省里建立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对纳入培育库的企业,根据其销售、成本、利润等因素,由省市县财政给予培育奖励,原则上不超过三年,支持开展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业态创新。为了进一步引导面广量大的中小型企业加大研发投入,省财政将根据税务部门提供的企业研发投入情况,给予5%-10%的普惠性财政奖励。为了鼓励企业建设高水平研发机构,对企业建设的国家级平台,可在省级相关专项中给予不超过3000万元支持。 [2016-11-24 10:14:16]
    [主持人]:请刘处长向广大网友介绍一下“40条政策”在激励高校院所科研人员方面有哪些政策措施? [2016-11-24 10:14:31]
    [刘 波]: 江苏是科教大省,如何进一步释放广大高校院所的创新创业活力,努力把科教优势转化为创新优势、发展优势,一直是我们的工作重点,也是下一步加快建设科技强省的重要方向。为此,“40条政策”在这方面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重点在解决“最先一公里”和“最后一公里”上下功夫。 [2016-11-24 10:15:34]
    [刘 波]: 解决“最先一公里”,就是要加快科技成果产权制度改革,进一步加大了对广大高校院所的科研人员的激励力度,科技人员科技成果转化收入,不受当年本单位工资总额限制、不纳入本单位工资总额基数、不计入绩效工资;职务发明成果转让收益用于奖励研发团队的比例不低于50%,骨干团队和主要发明人的收益比例不低于成果转化奖励金额的50%;股权激励可递延至取得股权分红或转让股权时纳税,且按20%个人所得税进行缴纳。 [2016-11-24 10:16:47]
    [刘 波]: 解决“最后一公里”,就是要完善成果转化市场体系和服务体系。省财政安排专门资金支持技术转移机构建设。还将通过建立科技成果项目库和信息发布系统、建立网上技术需求及技术创新供给市场服务平台以及建设省技术交易中心等措施,进一步畅通科技成果转化通道。 [2016-11-24 10:17:40]
    [主持人]:我们发现“40条政策”有一部分内容是专门针对政府部门管理的,提出要大力推进简政放权,这也是广大科研人员关心的热点问题,请王厅长给我们介绍一下。 [2016-11-24 10:18:05]
    [王 秦]: 推进简政放权的中心思想,就是围绕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深化科技领域的“放管服”改革,着力破除体制机制障碍。一是该“放”的放开,包括推进高校院所取消行政级别,扩大高校院所在教育办学、岗位设置、人才招聘、科研项目预算等方面的自主权; [2016-11-24 10:18:54]
    [王 秦]: 二是该“管”的管住,主要围绕知识产权保护方面,支持高新技术企业贯彻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建立知识产权法院等; [2016-11-24 10:19:16]
    [王 秦]: 三是该“服”的服务好,主要开展深化行政审批改革、建立职业资格目录清单、推进商事制度改革等,在苏南自创区争取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在新药研发领域,围绕行业发展需求,简化改进药物研究及药品临床试验核查程序,推进仿制药质量与疗效一致性评价。 [2016-11-24 10:20:01]
    [主持人]:“40条政策”提出要加大政府引导和支持力度,这个力度到底有多大,请王厅长给我们详细介绍一下。 [2016-11-24 10:20:20]
    [王 秦]: “40条政策”第七部分专门提出要加大政府引导和支持力度,从实行积极的财税政策、完善基础研究长期稳定支持机制、建立创新产品推广使用机制、健全创新政策审查和评议制度、强化创新驱动发展鲜明导向、构建科技创新社会化评价机制等6个方面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更好地服务和保障创新驱动发展。 [2016-11-24 10:21:09]
    [王 秦]: 在实行积极的财税政策方面,省财政从2016年起3年内统筹安排省级各类资金和基金超过1000亿元。鼓励知名科学家、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团队、国际著名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国家重点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在苏发起设立专业性、公益性、开放性的新型研发机构,最高可给予1亿元的财政支持。中央直属企业、国内行业龙头企业、知名跨国公司在苏设立独立法人资格、符合江苏产业发展方向的研发机构和研发总部,引入核心技术并配置核心研发团队的,最高可给予3000万元的财政支持。对基础性、公益性的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省、市财政根据情况给予经费支持。 [2016-11-24 10:22:05]
    [王 秦]: 在完善基础研究长期稳定支持机制方面,加大对基础前沿类科学研究持续稳定的财政支持力度,关注影响长远发展和产业变革的重大原创性科学问题。改革创新基础研究经费使用和管理方式,省自然科学基金继续加大对青年科技人员的支持力度,更多资助处于起步阶段、35周岁以下未承担过省级课题、在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企业工作的博士,支持其自主选题、自由申报、自由探索,发挥科研“第一桶金”作用。优化完善优秀青年科学基金、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评审和管理机制,为重要科技领域实现跨越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2016-11-24 10:23:00]
    [王 秦]: 在构建科技创新社会化评价机制方面,探索发布江苏产业科技创新指数。从科技创新资源、科技创新环境、科技创新投入、前瞻性产业培育、产业国际竞争力等方面,综合评价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总体情况,引导各地牢固树立和践行新发展理念,加快培育发展新动能,努力塑造更多依靠创新驱动的引领性发展。 [2016-11-24 10:23:50]
    [主持人]:“40条政策”出台至今三个月了,那么这段时间围绕政策的宣传落实,全省相关部门都做了哪些工作?请金处长给我们介绍一下。 [2016-11-24 10:24:10]
    [金永新]: 我们此次针对  “40条政策”宣传工作主要通过以下四种方式开展: [2016-11-24 10:24:21]
    [金永新]: 一是分级分类开展培训活动。从8月底起,我们首先针对第九批科技镇长团团长、设区市科技局(科委)分管负责人及相关处室负责人、国家和省级高新区相关负责人、国家和省级众创空间主要负责人、部省属科研院所主要负责人、重点企业研发机构主要负责人、省内主要高等院校主要负责人等重点骨干力量,先后举办近10场专题培训会,参训人数超过1000多人;其次组织1493名科技系统人员担任企业科技政策辅导员,在115家部省属高校院所选派231名科技政策专员,以市县区为单位,组织对“两员”进行轮训;全省各地也采取了专题培训、定点辅导等多种形式,多部门协同,对企业管理、研发、财务负责人开展政策培训,受训企业达13000多家。 [2016-11-24 10:26:17]
    [金永新]: 二是传统媒体与新媒体相结合。《人民日报》、《科技日报》、《新华日报》等主要媒体,深入报道了“40条政策”制定落实情况,目前已在头版重要位置刊登10多篇报道。省科技厅主页也专门设立了“40条政策”宣讲专栏,方便企事业单位了解最新政策动态。同时,省科技发展战略研究院科技政策中心设计开发了全省科技政策服务网站,定名“优策网”,构建政策服务网上门户窗口。此外,我们还开通“96123”政策服务热线,专门咨询解答政策落实问题,并通过热线后台,转接分派意见和投诉。省市县区普遍开通了微信公众号、政策QQ群,及时更新、发布重要创新政策信息资讯,活跃用户近万名。[2016-11-24 10:28:45]
    [金永新]: 三是编发政策分类辅导资料。我们按照不同创新主体的政策需求,分别编印了《企业创新政策一册通》和《高校院所创新政策一册通》,首期印刷4万册,确保做到大中型工业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高校院所等创新主体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具体办事人员“人手一册”。 [2016-11-24 10:28:59]
    [金永新]: 四是加强调研督查指导。为了切实抓好“40条政策”的宣传培训工作,从11月初开始,我们省科技厅又相继组织机关工作组和科技政策专家小分队,分别深入各地了解“40条政策”宣传培训落实情况及企业、高校院所、基层科技主管部门的意见建议。从前期督查和调研反馈的情况看,目前,全省大多数高新技术企业和大中型工业企业、重点高校院所和省级高新区、科技园区已经基本了解了“40条政策”的主要内容,政策“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已经基本解决。 [2016-11-24 10:31:11]
    [主持人]:王厅长,贯彻落实“40条政策”是一项长期工作,下一步还要开展哪些工作呢? [2016-11-24 10:31:34]
    [王 秦]: 下一步,我们将在前期抓好宣传培训的基础上,逐步将工作重心转向政策贯彻落实上,主动加强与省有关部门的协同配合,抓紧制定各项配套操作规程,促进各项政策落实落地。一是加强检查评估。继续推动各级科技主管部门建立和完善科技政策辅导员、科技政策专员队伍,强化工作责任。请省政府采取电话随机抽查方式,对各地贯彻落实“40条政策”情况进行督查并通报。 [2016-11-24 10:32:58]
    [王 秦]: 二是尽快出台一批实施细则。首先是重点抓好我厅自身牵头的小升高、技术产权交易、高新区、苏南自创区等重点政策,抓紧拿出具体操作办法,把各项支持政策真正落实到企业、落实到基层。在此基础上,加强与省有关部门的沟通联系,推动相关配套实施细则尽快出台。 [2016-11-24 10:33:25]
    [王 秦]: 三是抓好政策落实服务。充分发挥新媒体的传播渠道,推广微信公众号和政策QQ群,扩大覆盖范围,活跃交流联系。完善“96123”政策服务热线,加强工作流程管理和业务技能培训,认真做好政策咨询解答以及意见投诉转接反馈。分析整理企业、高校院所关于“40条政策”的常见问题,在新华日报整版刊登“40条政策”咨询热点问题解答。各位网友,今后有什么问题,欢迎大家给我们反映,我们将认真做好有关政策解答、协调和落实服务工作。 [2016-11-24 10:35:19]
    [主持人]:下面我们来看一下网友的提问。 [2016-11-24 10:35:27]
    [网友 唐静娟]问: 这每条政策都会落实到具体每个细则,到时候出通知让我们申报吗? [NO.1]
    [金永新]:是的。省政府已经出台了40条政策的实施细则,对每条政策都明确了具体落实部门。目前,正在制订具体操作办法,待操作办法出台后,将会及时向社会公布,通知大家申报。 [2016-11-24 10:36:04]
    [网友 辛晴]问: “40条政策”我们早就听说过了,但是对具体的内容不是很清楚,单纯看文件觉得看不大懂,能不能以更加通俗易懂的方式对政策进行解读?让我们便于理解。谢谢! [NO.2]
    [陈利琴]:为了扩大“40条政策”社会知晓度,近期,全省各级科技部门加大培训辅导力度,让各类创新主体及广大科技人员更好地了解政策、掌握政策。一是组织培训,省科技厅先后组织全省科技主管部门、高新区及众创空间负责人、高校院所科研及管理人员等进行专场培训,同时在全省设区市、县区进行广泛宣讲。二是发放资料,省科技厅先后印发了40条政策文件、实施细则汇编、企业创新政策要点一册通等宣传材料,已经发放到全省各大中型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主要负责人手中。三是开设专栏,江苏省科技厅网站开设了40条政策专栏,上传了宣讲PPT、专题解读等内容。 [2016-11-24 10:38:22]
    [网友 皮星星]问: 高校院所领导是科技成果转化的重要力量,请问“40条政策”中对于推动领导干部科技成果转化方面有哪些突破? [NO.3]
    [刘 波]:“40条政策”第15条明确指出改革高校院所领导干部科技成果转化收益管理办法,规定科研院所、高等院校正职和所属单位中担任法人代表的正职领导,是科技成果的主要完成人或者对科技成果转化作出重要贡献的,可以按照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的规定获得现金奖励,原则上不得获取股权激励;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所属院系所和内设机构领导人员的科技成果转化,可以获得现金奖励或股权激励,但获得股权激励的领导人员不得利用职权为所持股权的企业谋取利益。科研院所、高等院校正职和所属单位中担任法人代表的正职领导,在担任现职前因科技成果转化获得的股权,可在任现职后及时予以转让,转让股权的完成时间原则上不超过3个月;股权非特殊原因逾期未转让的,应在任现职期间限制交易;限制股权交易的,不得利用职权为所持股权的企业谋取利益,在本人不担任上述职务1年后解除限制。同时试点开展科研院所、高等院校领导干部科技成果转化尽职免责制度。 [2016-11-24 10:40:34]
    [网友 陈柏言]问: 企业是创新的主体,但企业也是创新风险的主要承担者,请问有没有什么政策可以帮助企业分担或减轻一点企业的创新风险? [NO.4]
    [金永新]:企业是创新的主体,40条对此高度关注并用相当大的篇幅出台了一系列政策举措,对此,刚才王厅长在回答提问中已经作了说明,共有5条支持举措,含金量比较大的政策有:一是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小升高”计划,省里建立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对纳入培育库的企业,根据其销售、成本、利润等因素,由省市县财政给予培育奖励,原则上不超过三年,支持开展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业态创新。二是深入实施企业研发机构建设“百企示范、千企试点、万企行动”计划,支持承担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国家企业重点实验室等平台建设任务,可在省级相关专项中给予不超过3000万元支持。三是引导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省财政根据税务部门提供的企业研发投入情况,给予5%-10%的普惠性财政奖励。 [2016-11-24 10:42:48]
    [网友 霍叶青]问: 我公司是央企控股的中港合资企业,公司拟成立一个独立法人的研究检测机构,并想成为一个公益性的机械传动方面的公共服务平台,集团也有这个要求,但不知道投资规模有什么要求才能符合政策,谢谢王厅长! [NO.5]
    [刘 波]:“40条政策”第2条明确支持企业加快建设高水平研发机构,支持承担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国家企业重点实验室等平台建设任务。第35条明确规定,对基础性、公益性的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省、市财政根据情况给予经费支持。省科技厅鼓励和支持企业设立研发服务机构,对投资规模未做限制要求,检测服务机构方面的情况可以咨询相关主管部门。 [2016-11-24 10:44:55]
    [网友 南京初雪]问: 请问“40条政策”关于高新区的奖励,今后如何奖励? [NO.6]
    [刘 波]:“40条政策”第23条明确鼓励高新区创新发展争先进位,我省已经建立了高新区创新驱动发展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和统计制度,根据创新绩效综合评价情况给予一定的财政奖励。 [2016-11-24 10:45:31]
    [网友 左左]问: 5%-10%普惠性比例如何提取?提取比例的具体标准是什么?比如,达到什么条件可以提取5%,达到什么条件可以提取8%? [NO.7]
    [卓 辉]:“建立鼓励企业创新的普惠机制”,“引导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省财政根据税务部门提供的企业研发投入情况,给予5%-10%的普惠性财政奖励”,这是40条为引导广大企业进一步加大研发投入、开展科技创新而推出的重要举措,目前省有关部门抓紧制订有关操作办法,力争尽快公布实施。 [2016-11-24 10:46:20]
    [网友 苏中小老虎]问: 省政府有没有出台专门针对苏中的科技创新优惠政策? [NO.8]
    [刘 波]:“40条政策”面向全省实施,要求各地抓紧把“40条政策”落实到企业、高校、科研院所以及广大科技人员,让各类创新主体主动了解政策、认真研究政策、充分运用政策,让含金量高的政策发挥出实实在在的好效应。 [2016-11-24 10:47:01]
    [网友 薛扬]问: 作为企业,感觉现在的政策宣传还是不够具体,政策辅导的针对性、可操作性不强,比如国家实验室平台申报,我们感觉自己企业有实力,但是不知道怎么操作,省内没有专业的政策服务机构,外地政策服务机构收费又太高,省里在政策服务这一块能不能给予更大的支持? [NO.9]
    [陈利琴]:为推动“40条政策”宣传落实工作,省科技厅开展了“千人万企、百院百校”科技政策服务专项行动,组织了1000多名科技政策辅导员和100多名科技政策专员,分别为全省企业和高校院所提供“一对一”的政策宣传和落实服务。同时我厅组织全省科技主管部门、众创空间、高新区负责人等,建立了江苏省科技创新政策服务QQ群,上传了政策宣讲PPT等各类解读和宣传资料,请企业积极与当地科技主管部门联系,获得相关材料和咨询服务。此外,企业还可以通过拨打科技政策服务热线96123、访问江苏科技政策服务“优策网”www.51policy.cn进行实时咨询。 [2016-11-24 10:48:50]
    [网友 蔡桂凡]问: 民营科技企业是企业创新的主力军,请问40条中如何支持民营企业创新? [NO.10]
    [刘 波]:在“40条政策”第一部分中,从加大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扶持力度、支持企业增强自主研发能力、建立鼓励企业创新的普惠机制、鼓励企业开放创新等多方面加大政策引导和激励力度等等,都是围绕鼓励民营企业创新发展而制定的。 [2016-11-24 10:49:27]
    [网友 金先生]问: 政策很清晰明了,对有这样的创新政策非常认同。有1个问题:各配套政策的实施细则何时出台,希望这些细则能经得住推敲?尤其牵涉一些资金类的政策,如何监督和管理,不滋生腐败,也必须杜绝企业造假。毕竟,这是纳税人的钱。 [NO.11]
    [王 秦]:谢谢您的理解支持。相关配套细则和操作办法各相关部门正在抓紧制定,结合年度各部门工作安排将陆续出台。同时财政性资金的使用必须遵守相关管理规定和接受审计监督。 [2016-11-24 10:50:00]
    [网友 丁先生]问: 改革科研项目经费管理体制是广大科研人员关心的热点,请问40条有哪些规定? [NO.12]
    [陈利琴]:关于改革科研项目经费管理机制。按照“放管服”改革的总体要求,围绕改进科研项目经费管理,“40条政策”主要聚焦“四个费用”使用管理进行了突破:一是预算经费方面,下放预算调剂权,政策要求进一步简化各级财政科研项目预算编制,明确在项目总预算不变的情况下,可以将直接费用中多数科目预算调剂权下放给项目承担单位。二是间接费用方面,大幅提高间接费用比例,将以往间接费用比例按照项目经费的总额不同分为三个档次予以分别核定。三是劳务费用方面,对劳务费不设限制条件,只要参与项目的人员,研究生、博士生、服务人员均可发劳务费,且不受比例限制。四是结余经费方面,允许项目结余资金按规定留归承担单位使用,项目完成任务目标并通过验收后,允许结余资金留归单位所有,两年内可放在单位用于科研。 [2016-11-24 10:52:38]
    [网友 丁林峰]问: 新型研发机构是推动我省产学研合作的重要力量,请问40条如何支持这类机构发展? [NO.13]
    [刘 波]:“40条政策”第26条专门提出支持新型研发机构发展,明确规定新型研发机构在政府项目承担、职称评审、人才引进、建设用地、投融资等方面可享受国有科研机构待遇。省级重点建设和扶持发展的科研项目,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可分别向当地政府、主管地税机关申请给予减税或免税。对符合条件的新型研发机构进口科研用品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从事科技研发的社会服务机构,允许发展国有资本和民间资本共同参与的非营利性新型产业技术研发组织。支持新型研发机构开展研发创新活动,具备独立法人条件的,对其上年度非财政经费支持的研发经费支出额度给予不超过20%的奖励(单个机构奖励不超过1000万元),已享受其他各级财政研发费用补助的机构不重复奖励。 [2016-11-24 10:53:14]
    [网友 王宏阑]问: 国家提出要改革以单向支持为主的财政科技计划资金支持方式,请问40条有哪些新举措? [NO.14]
    [陈利琴]:“40条政策”第8条明确提出要改革科研项目经费管理机制。减少对创新项目实施的直接干预,赋予创新人才和团队更大人财物支配权、技术路线决策权。简化各级财政科研项目预算编制,在项目总预算不变的情况下,将直接费用中多数科目预算调剂权下放给项目承担单位。间接费用核定比例可以提高到不超过直接费用扣除设备购置费的一定比例:500万元以下的部分为20%,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为15%,1000万元以上的部分为13%,且间接费用的绩效支出纳入项目承担单位绩效工资总量管理,不计入项目承担单位绩效工资总额基数。加大对科研人员的激励力度,取消绩效支出比例限制,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在内部绩效工资分配时重点向一线科研人员倾斜,突出工作实绩,体现人才价值。对劳务费不设比例限制,参与项目的研究生、博士后、访问学者及聘用的研究人员、科研辅助人员等均可参照当地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平均工资水平,根据其在项目研究中承担的工作任务确定劳务费,其社会保险补助纳入劳务费科目列支。项目实施期间,年度剩余资金可结转下一年度使用。项目完成任务目标并通过验收后,结余资金按规定留归项目承担单位使用,在2年内由项目承担单位统筹安排用于科研活动的直接支出,2年后未使用完的按规定收回。 [2016-11-24 10:54:25]
    [网友 青藏高原]问: “省40条”:明确要对国家重点实验室等平台建设给予3000万的支持。请问:省科技厅有无具体支持标准?是国家级的都支持3000万,还是视情支持?如果视情支持,请问有无具体标准?还有:申请需要提交什么样的材料?向谁申请? [NO.15]
    [王 秦]:具体要求将在2017年度项目申请指南中发布,请关注省科技厅网站或向当地科技部门咨询。 [2016-11-24 10:55:13]
    [网友 丁丁]问: 对于研发机构设置在海外的,有没有奖励政策? [NO.16]
    [刘 波]:“40条政策”第5条明确鼓励企业开放创新,支持企业在海外设立研发机构。省科技厅在省政策引导类计划(国际科技合作)中已经设有企业海外研发机构建设类项目,对符合条件的专门进行相应支持。省科技成果转化资金专题组织类项目中也设立了“优势产业创新国际化专题”,围绕江苏优势产业,探索支持具有海外研发机构的龙头骨干企业,鼓励其实施走出去战略,重点面向海外市场,开发标志性重大战略目标产品。 [2016-11-24 10:56:07]
    [网友 覃志良]问: 关于科技成果转化这块,去年国家也出台了新修订的《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请问相比之下,我们“40条”里面关于科技成果转化的规定,有没有什么能够体现江苏特色的地方? [NO.17]
    [刘 波]:“40条政策”第三部分明确提出要打通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通道,围绕下放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科技成果的使用权、处置权和收益权、提高科技人员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完善股权激励相关制度、改革高校院所领导干部科技成果转化收益管理办法、完善高校院所科技成果转化个人奖励约定政策、健全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激励机制、完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市场体系等7个方面作出了具体规定,像由科研院所、高等院校自主实施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不再审批或备案,成果转化收益全部留归单位,不再上缴国库;职务发明成果转让收益用于奖励研发团队的比例提高到不低于50%,计入当年本单位工资总额,但不受当年本单位工资总额限制,不纳入本单位工资总额基数,不计入绩效工资;对因参与科技成果转化而产生纠纷的科技工作者提供法律服务;对以股份或出资比例等股权形式给予个人奖励约定,可进行股权确认。财政、国有资产管理、知识产权、版权、工商等部门对上述约定的股权奖励和确认应当予以承认,根据职责权限落实国有资产确权和变更、知识产权、注册登记等相关事项;试点开展科研院所、高等院校领导干部科技成果转化尽职免责制度等,都是具有突破性和特色性的。 [2016-11-24 10:57:17]
    [网友 汪长柳]问: 1、第36条提到,在自然科学领域,支持35以下年轻人自主选题、自由探索,在人文社科领域,能否出台相关政策?2、第25条提到,支撑省产业技术研究院进行机制创新,有没有相关政策支持在江苏重点产业领域建设制造业中心(类似美国制造业创新网络计划中的制造业创新中心)? [NO.18]
    [刘 波]:关于第1个问题,“40条政策”第36条明确提出要完善基础研究长期稳定支持机制,强调加大对基础前沿类科学研究持续稳定的财政支持力度,改革创新基础研究经费使用和管理方式,省自然科学基金继续加大对青年科技人员的支持力度,更多资助处于起步阶段、35周岁以下未承担过省级课题、在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企业工作的博士,支持其自主选题、自由申报、自由探索,发挥科研“第一桶金”作用。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范围主要为自然科学领域的基础研究项目,人文社科领域相关项目,省相关部门设有社科发展基金予以资助。关于第2个问题,“40条政策”第25条专门提出加快省产业技术研究院(以下简称产研院)改革发展,在经费使用、成果处置、人员聘用、薪酬分配等方面赋予产研院更大的自主权。目前,省产研院以高新区为主要载体,围绕纳米科技、医疗器械、智能装备、激光与光电、通讯与网络、环保装备等领域,建立了6个省产业技术创新中心,打造产业高地、创新高地。 [2016-11-24 10:59:53]
    [主持人]:由于时间关系,本次访谈到这里就结束了,感谢各位网友的参与!也再次感谢各位嘉宾的耐心解答。再见! [2016-11-24 11:00:08]
    [王 秦]: 感谢社会各界对科技创新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以通过访问省科技厅网站http://www.jstd.gov.cn了解相关内容或与我们互动。谢谢各位网友,谢谢主持人,再见! [2016-11-24 11:00:32]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