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14000319/2016-01569 分          类: 政府文件 公路 批复
发 布 机 构: 江苏省人民政府 发 文 日 期: 2016-12-06 00:00:00
标          题: 省政府关于同意设置242省道黑林收费站的批复 主   题   词: 收费 项目 政府
文          号: 苏政复〔2016〕123号
内 容 概 述: 关于同意设置242省道黑林收费站的批复
时          效:

  

  苏政复〔2016〕123号

 

 

  省政府关于同意设置242省道

  黑林收费站的批复

 

连云港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在204国道和242省道连云港段分别设置一级公路收费站的请示》(连政发〔2010〕69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江苏省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同意242省道连云港段作为政府还贷性收费项目,待项目建成符合收费条件后,在与山东交界处设置242省道黑林收费站。

  二、上述项目融资专项用于收费公路项目建设,严格管理,不得挪用。站点开征时间由省交通运输厅、财政厅、物价局另行通知。

  三、你市要切实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加强项目工程建设监管,同时做好与山东相邻市的协调工作,确保设站及收费管理工作顺利推进。

 

 

  江苏省人民政府

  2016年12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文件:szfu[2016]123(2016-12-06).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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