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118号建议的答复(关于对广大农村、城郊河流、沟渠水环境加强保护的建议)
时间:2016-06-16 15:50 来源:江苏省环保厅网站 字体:[ ]

对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118号建议的答复(关于对广大农村、城郊河流、沟渠水环境加强保护的建议)

 

郑广成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对广大农村、城郊河流、沟渠水环境加强保护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江苏跨江滨海,河湖众多,水是江苏的特色和优势资源,是贯穿“山水林田湖”的纽带,城乡水环境保护在生态文明进程中具有极其重要的战略地位。“十二五”以来,江苏牢固树立生态文明理念,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新思路,切实把水环境质量改善作为实现“两个率先”的硬指标,坚持铁腕治污、科学治水,加强组织协调,加大投入力度,创新体制机制,太湖治理连续8年实现“两个确保”,南水北调江苏段水质持续达标,长江、淮河流域治污考核成绩位居全国前列,一批城市河道基本消除了黑臭,水环境质量总体改善。在治理大江大河、城市河道的同时,毫不放松推进农村地区和城乡结合部河流、支浜沟渠的环境整治,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一、加强农村河流疏浚整治和管护。长期以来,我省一直把农村河流疏浚整治作为改善民生、推进新农村建设的一件大事来抓,截至目前,全省农村河流疏浚整治工程已累计疏浚土方40.2亿方,农村河网水系的引排功能得到恢复和增强。同时,不断强化农村河流的长效管护,制定印发《江苏省农村河道管护办法》、《江苏省农村河道管护考核办法》等政策文件,完善管护制度,明确管护的主体、范围、标准和考核等。近年来,以乡镇水利站为纽带,以农民用水者协会和农村水利合作社、村级水管员等为网络,建立完善农村河流管理服务体系,取得了良好效果。在农村河流管护经费保障方面,从2011年起,省级财政每年安排专项经费,通过“以奖代补”的形式对管护效果明显的地区予以扶持。

二、统筹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环保、住建、水利等部门协同配合,统筹推进。一是实施农村环境连片整治,2010-2012年,作为全国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省份,累计建成农村污水处理设施982套、污水收集管网4300公里、生活垃圾转运站132座、畜禽粪便集中处置中心11座。2013年,我省又被确定为全国首批覆盖拉网式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试点省份,试点以来,已有2177个村完成整治任务,建成污水处理设施1537套、污水管网4335公里、建成垃圾转运站点1139座、非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集中处置设施9座。二是开展村庄环境整治。“十二五”期间,全面实施以规划发展村庄“六整治、六提升”、一般自然村庄“三整治、一保障”为主要内容的村庄环境整治行动,截止2015年底,基本实现建制镇垃圾中转站全覆盖,96%以上的行政村建有生活垃圾收集点,并通过住建部等十部门组织的全国首批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综合评估;完成1000多个规划发展村庄生活污水治理任务,全省有6500个左右村庄生活污水得到有效治理。三是开展“水美乡村”建设。2014年起,指导各地结合资源禀赋、生态特点、文化底蕴和景观特色等条件,开展“水美乡村”建设,确立“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建设目标。

三、建章立制保护农村环境。一是加强法制保障。对于农村地区和城乡结合部水环境保护,2013年12月生效的《江苏省爱国卫生条例》第十七、十八、二十条,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公厕、生活垃圾收集转运等基础设施建设作出了具体规定。二是严格生态红线区域保护。2013年8月,出台《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确定了自然保护区、重要湿地、饮用水源保护区等15类、779块生态红线区域,实行严格管控措施。红线区域面积达2.41万平方公里,绝大部分位于农村地区。省财政每年安排生态补偿转移支付资金,专项用于生态环境保护。三是推行水环境区域补偿。在太湖流域、通榆河沿线率先实施区域补偿的基础上,出台全省水环境区域补偿办法和实施方案,筛选位于农村地区的市县交界断面作为补偿断面,按照“谁超标、谁补偿,谁达标、谁受益”的原则,实行双向补偿。四是严格环境监管。以水环境为重点领域,定期开展环境执法检查行动,严厉打击涉水环境违法行为。全省建成300多个水质自动监测站,实时监控断面水质状况,建立水质异常调查处置机制,将风险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相对城市而言,广大农村地区,特别是交界区域、结合部位仍是环境监管相对薄弱的地方。您提到的河岸堆放白色垃圾、装修垃圾及作坊排污等行为,环保部门在日常监管执法中都遇到过,并依法作出了处罚决定。但要彻底杜绝此类现象,需要多部门协同发力,更需要社会公众参与监督。下一步,我们将结合贯彻落实国务院“水十条”和我省工作方案,以改善水环境质量为核心,进一步加强农村水环境保护,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是加快推进江苏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立法进程,将农村河塘环境保护作为重要内容,明确重点措施任务,为农村水环境保护提供法制保障。

二是加快推进农村环境整治,以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河塘清淤疏浚、生活垃圾收集处置、水生态修复等工程为重点,协同推进村庄环境整治提升工程、覆盖拉网式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试点工作和水美乡村建设,切实改善农村生态环境面貌。

三是加快农村河道轮浚。根据《江苏省农村河道“十三五”轮浚规划》,计划每年轮浚农村河道土方2.5亿方。加快实现河道管护工作机构、人员、经费、制度四落实,2016年,农村河道管护资金由5000万元增至9000万元。

四是强化环境监管。定期开展河湖水质监测,利用水质自动站跟踪水质变化,发现水质异常波动及时组织调查处置。落实网格化环境监管机制,开展专项执法行动,保持环境执法高压态势。完善水环境区域补偿机制,筛选增加补偿断面,推动全省特别是农村地区水环境持续改善。

非常感谢您对农村水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恳请继续关注,为建设环境美的新农村献言献策。

 

江苏省环境保护厅

2016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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