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000319/2016-01486 | 分 类: | 政府文件 环境监测、保护和治理 批复 |
发 布 机 构: | 江苏省人民政府 | 发 文 日 期: | 2016-06-30 00:00:00 |
标 题: | 省政府关于同意兴姜河兴化水源地保护区划分方案的批复 | 主 题 词: | 建设 关于 |
文 号: | 苏政复〔2016〕73号 | ||
内 容 概 述: | 关于同意兴姜河兴化水源地保护区划分方案的批复 | ||
时 效: |
苏政复〔2016〕73号
省政府关于同意兴姜河兴化
水源地保护区划分方案的批复
泰州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划定兴化市通榆河兴姜河饮用水源保护区的请示》(泰政发〔2015〕177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兴姜河兴化水源地保护区划分方案。你市要按照该方案确定的范围和功能区划,尽快组织勘界和立标工作,标明区界并向社会公告。
二、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的决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切实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的建设和监管,进一步取缔、拆除一级保护区与供水设施无关的建筑设施和建设项目,认真做好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综合整治,切实加强危化品的运输管理,消除各类环境安全隐患。
三、要严格按照《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水利厅等部门关于开展全省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达标建设意见的通知》(苏政办发〔2011〕153号),加快在线水质自动监测站、原水预处理及水厂深度处理工程建设,加强水质自动监控和安全保障工作,尽快通过达标验收。
附件:兴姜河兴化水源地保护区划定方案
江苏省人民政府
2016年6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