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14000319/2016-01512 分          类: 政府文件 安全生产监管 通知
发 布 机 构: 江苏省人民政府 发 文 日 期: 2016-08-19 00:00:00
标          题: 省政府关于印发省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规定的通知 主   题   词: 单位
文          号: 苏政发〔2016〕114号
内 容 概 述: 关于印发省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规定的通知
时          效:
  

  苏政发〔2016114

  

  

  省政府关于印发省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

  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规定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责任的一系列重要决策部署,依据《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分工〉的通知》(安委〔2015〕5号)及省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工作职责,经省政府第9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省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江苏省人民政府

2016年8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文件及附件:szfa[2016]114(2016-08-19).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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