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14000319/2016-01535 分          类: 政府文件 其他 批复
发 布 机 构: 江苏省人民政府 发 文 日 期: 2016-09-22 00:00:00
标          题: 省政府关于南京江北新区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实施方案的批复 主   题   词: 服务贸易 发展 创新 试点 方案
文          号: 苏政复〔2016〕103号
内 容 概 述: 关于南京江北新区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实施方案的批复
时          效:

  

  苏政复〔2016〕103号

 

  省政府关于南京江北新区

  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实施方案的批复

 

南京市人民政府,省商务厅:

  《南京市政府关于呈报〈南京江北新区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工作方案〉的请示》(宁政发〔2016〕139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南京江北新区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南京市人民政府及南京江北新区要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抓好具体实施工作。要适应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要求,坚持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等改革,健全服务贸易促进体系,探索适应服务贸易创新发展的体制机制,着力构建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要围绕南京江北新区“自主创新先导区、新型城镇化示范区、长三角地区现代产业集聚区、长江经济带对外开放合作重要平台”的目标定位,突出服务贸易在带动地方经济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中的作用,重点在创新服务贸易管理体制、扩大服务业双向开放、提升服务贸易便利化水平、优化服务贸易政策体系、促进服务贸易集聚发展等方面先行先试,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为全省及全国服务贸易创新发展探索路径。

  三、省商务厅要加强对试点工作的指导、支持和服务,及时跟踪分析《方案》的实施情况,加强与省有关部门的沟通配合,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帮助解决试点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认真做好试点经验的总结、评估和推广工作。

 

 

  江苏省人民政府

  2016年9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文件:szfu[2016]103(2016-09-22).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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