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000319/2017-00427 | 分 类: | 政府文件 物价,财政,公路 批复 |
发 布 机 构: | 江苏省人民政府 | 发 文 日 期: | 2017-10-20 |
标 题: | 省政府关于同意宿州至扬州高速公路(江苏段)开征车辆通行费的批复 | 主 题 词: | 收费 |
文 号: | 苏政复〔2017〕91号 | ||
内 容 概 述: | 省政府关于同意宿州至扬州高速公路(江苏段)开征车辆通行费的批复 | ||
时 效: |
省政府关于同意宿州至扬州高速公路
(江苏段)开征车辆通行费的批复
(苏政复〔2017〕91号)
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宿州至扬州高速公路(江苏段)开征车辆通行费的请示》(苏交控营〔2017〕310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宿州至扬州高速公路(江苏段)设苏皖省界、蜀冈主线收费站2个,泗洪西、陈集和刘集匝道收费站3个,在符合开通条件后纳入省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系统实行封闭式联网收费。
二、该高速公路为经营性收费公路,收费标准、收费期限、收费管理等具体事项,由省物价局会同省财政厅、省交通运输厅研究并报省政府同意后执行。
江苏省人民政府
2017年10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