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14000319/2017-00519 分          类: 政府文件 水利、水务 批复
发 布 机 构: 江苏省人民政府 发 文 日 期: 2017-11-24
标          题: 省政府关于庙泾河水功能区划调整的批复 主   题   词: 调整
文          号: 苏政复〔2017〕105号
内 容 概 述: 省政府关于庙泾河水功能区划调整的批复
时          效:

省政府关于庙泾河水功能区划调整的批复

(苏政复〔2017〕105号)

 

昆山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恳请调整庙泾河水(环境)功能区划的请示》(昆政呈〔2017〕36号)收悉。鉴于庙泾河水源厂取水口已迁至傀儡湖水源地,为统筹庙泾河区域规划建设,合理开发利用水资源,有效保护水环境,原则同意将庙泾河水(环境)功能区由“饮用水水源区”调整为“工业、农业及景观用水区”,水质目标为Ⅱ—Ⅲ类。庙泾河水功能区划调整后,你市要进一步强化水功能区管理,坚持开发与保护并重,通过产业结构调整、控源截污、清淤疏浚、生态修复等措施,确保水功能区水质不下降。 

 

                      江苏省人民政府

                      2017年11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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