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000319/2017-00483 | 分 类: | 政府文件 环境监测、保护和治理 批复 |
发 布 机 构: | 江苏省人民政府 | 发 文 日 期: | 2017-10-30 |
标 题: | 省政府关于同意如皋市长青沙水库应急水源地保护区划分方案的批复 | 主 题 词: | 水源地 保护区 建设 关于 |
文 号: | 苏政复〔2017〕94号 | ||
内 容 概 述: | 省政府关于同意如皋市长青沙水库应急水源地保护区划分方案的批复 | ||
时 效: |
省政府关于同意如皋市长青沙水库
应急水源地保护区划分方案的批复
(苏政复〔2017〕94号)
南通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报批如皋市长青沙应急水库水源地保护区划分方案的请示》(通政请〔2017〕87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如皋市长青沙水库应急水源地保护区划分方案。你市要按照该方案确定的范围和功能区划,尽快组织勘界和立标工作,标明区界并向社会公告。
二、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的决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建设和监管,拆除一级保护区内与供水设施无关的建设项目等,切实做好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综合整治,消除各类环境安全隐患。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水源启用预案,定期进行应急演练,强化应急水源的运行维护和日常管理。
三、要严格按照《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水利厅等部门关于开展全省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达标建设意见的通知》(苏政办发〔2011〕153号)要求,围绕“一个保障”“两个达标”“三个没有”“四个到位”建设标准,开展水源地达标建设长效管护。同时,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全省饮用水水源地管理与保护工作的意见》(苏政办发〔2017〕85号)要求,着力推进水源地规范化管理,切实提升城市供水安全保障水平。
附件:如皋市长青沙水库应急水源地保护区划分方案
江苏省人民政府
2017年10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