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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关于适当放宽省内户籍迁移的建议
提交日期 2017-11-08 10:28:03
内容

来信人建议,适当放宽省内户籍迁移,促进江苏省内人口流动,提高城市化率,降低人户分离。

受理回复
回复日期 2017-12-13 10:28:03
回复单位 江苏省公安厅指挥中心
回复内容

您好!

您向“省长信箱”写信,建议适当开放省内户籍迁移。经研究,现回复如下:

2014年以来,我省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部署要求,落实放宽户口迁移政策,统筹户籍制度和相关经济领域改革,合理引导农业人口有序向城镇转移,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取得明显成效。从2015年7月1日起,我省全面实施设区市范围内本地居民户口通迁制度,积极为就地转移农业人口到城镇落户创造条件。2016年9月,我厅制定下发《江苏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进一步落实放宽对重点群体的落户条件,在全省建立规范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全省各地也相继调整完善户口迁移政策,降低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镇落户门槛,努力做到能落户的尽量落户。下一步,我们会按照中央和省部署要求,继续深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进一步调整完善包括省内老年人、外省籍人员在内等各类群体的户口迁移政策,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常住人口市民化。感谢您对户籍管理工作的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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