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14000319/2017-00532 分          类: 政府文件 文物 批复
发 布 机 构: 江苏省人民政府 发 文 日 期: 2017-12-11
标          题: 省政府关于海上丝绸之路·中国史迹龙江船厂遗址和浡泥国王墓管理规划(2016-2035)的批复 主   题   词: 规划 遗产 海上丝绸之路 保护 管理
文          号: 苏政复〔2017〕110号
内 容 概 述: 省政府关于海上丝绸之路·中国史迹龙江船厂遗址和浡泥国王墓管理规划(2016-2035)的批复
时          效:

省政府关于海上丝绸之路·中国史迹

龙江船厂遗址和浡泥国王墓管理

规划(2016-2035)的批复

(苏政复〔2017〕110号)

 

南京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呈请公布海上丝绸之路·中国史迹龙江船厂遗址和浡泥国王墓管理规划(2016-2035)的请示》(宁政发〔2017〕225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海上丝绸之路·中国史迹龙江船厂遗址管理规划(2016-2035)》和《海上丝绸之路·中国史迹浡泥国王墓管理规划(2016-2035)》(以下简称《规划》)。

二、海上丝绸之路已被国务院列为世界文化遗产申报项目。你市作为首批联合申遗城市,要认真履行职能,统筹协调,充分发挥《规划》对南京海上丝绸之路遗产保护和申遗的规范、引导作用,积极推进海上丝绸之路申报世界文化遗产。要严格依据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申报、管理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一步加强龙江船厂遗址和浡泥国王墓的保护管理。要建立健全海上丝绸之路遗产点保护管理长效机制,加大遗产本体保护和环境整治力度,严格做好各遗产点遗产区和缓冲区范围内的有关建设项目的控制和管理,确保遗产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三、《规划》是指导今后一个时期你市海上丝绸之路遗产保护工作的重要依据。要及时将其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城市总体规划,认真做好《规划》与相关专项规划的衔接和组织实施工作,加强对《规划》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不断提升海上丝绸之路相关遗产的保护和利用水平,推动你市文物事业和遗产保护工作又好又快发展。

  

                      江苏省人民政府

                      2017年12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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