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政办发〔2017〕49号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江苏特聘教授选聘办法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江苏特聘教授选聘办法》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2010年印发的《江苏特聘教授选聘办法(试行)》(苏政办发〔2010〕4号)同时废止。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3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文件及附件:szbf[2017]49(2017-03-27).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