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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省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第0194号提案的答复
(关于强化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建议的提案)
民进江苏省委:
贵委提出的《关于强化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搭建制度框架,完善服务体系的建议
我省一直致力于养老服务业的顶层设计规划,完善养老服务制度建设。2016年3月1日起施行的《江苏省养老服务条例》,构建了“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融合发展”的养老服务体系框架,进一步明确了不同养老模式的地位和关系,理清了发展思路。《条例》强调老年人养老以居家为基础,并对居家养老服务、社区养老服务作出了一系列规定。2016年9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江苏省“十三五”养老服务业发展规划》,分析了“十三五”我省老龄化面临的形势和挑战,明确了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涵盖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医养融合发展、政府保障职责、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业、推进养老服务产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人才培养等多项任务目标,是“十三五”期间指导我省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政策蓝本。从2014年起,民政厅联合多部门先后出台了《关于全面推进医养融合发展的意见》、《关于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无障碍改造的通知》、《关于加快养老服务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印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评估指标体系的通知》、《关于开展社区老年人助餐点建设的通知》、《关于印发“十三五”期间养老服务人才培训方案的通知》等文件,一套立体式、多层次、广覆盖的养老服务政策网络体系初步形成。
二、关于积极探索创新,形成服务特色的建议
正如您在提案中所说,在长期的探索实践中,我省已经形成了一批具有鲜明特色、深受老年人欢迎的居家养老服务模式。例如:江阴市的“集中居住”模式,老年人集中居住,离“家”不离村,村中享天年。村里在建设新区时,将一楼统一安排为老年人居住,而二层以上则为老年人子女住,做到既不离村,又不离子女;泰乐城的“养老综合体”创新融合型城市养老模式,居家养老与机构养老并存;“虚拟养老院”模式,利用现代信息技术,线上线下结合,推进线上点单、线下上门服务相融合的方式实现社会服务资源和居家老人服务需求对接,以满足居家老人养老服务需求;“志愿服务”模式,组织驻区单位、社区干部、社区热心人士以及青年志愿者等,为社区老年人提供服务,探索出了“网格责任承包制”、“邻里互助式”、“小手拉大手活动式”和“高龄孤老结对关爱式”等多种服务形式,使高龄、高危空巢老年人有人关心帮助,并得到代购、代缴、助医、助餐等生活照料和家政、精神关爱等服务。
下一步,我们将完善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的养老服务供给体系,满足广大老年人尤其是经济困难老年人的社会养老服务需求,加强机构与居家两种基本养老模式之间的融合,机构要为在家养老的社会老人输出资源、供给服务。多研究、多实践、多创新,探索出更多的符合江苏实际的、受到社会认可的老年人养老模式。
三、关于构建智慧养老,打造信息平台的建议
我省开发了江苏省养老服务信息管理系统,实现一级开发、四级使用,已基本实现全省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管理全覆盖。全省已经建立了95个虚拟养老院,通过信息化网络系统,为辖区内有需求的老人提供服务。全省14家养老服务组织和机构被确定为国家智慧养老服务试点,一大批“互联网+养老服务”企业在全省蓬勃发展。南京市民政局无偿提供3000平方米的用房,委托社会力量建设养老服务综合中心,在此基础上建成面向市民的养老服务电子商务平台,促进供需双方对接,为老年人提供质优价廉、形式多样的服务。苏州姑苏区,老年人只需打一个电话,就可获得6大类53项服务。
您建议在聚集民政内部养老数据的基础上,与社区、医疗、家政服务、紧急救助等外部系统实现数据交换和共享,这个建议非常具有前瞻性,我们将在下一步工作中认真研究,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争取为老年人提供全方位的健康养老服务。
四、关于政策优先支持,培植龙头品牌的建议
经过几年的培育发展,我省已经涌现了一批专业化品牌化的养老综合体,例如您提到的常州金东方,此外还有宜兴九如城、南京泰乐城等等。今年,省民政厅和省财政厅联合制定了《关于省级财政支持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创新示范工作的方案》,现已下发各地。从2017年起安排专项资金,通过以奖代补方式,选择部分县(市、区)进行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创新示范,培育品牌,全面推进养老服务业持续健康发展。我们将按照集中、集聚、集约发展的要求,合理规划布局养老服务业集聚区和特色产业基地,培育打造南京钟山老年服务人才开发园区、宜兴九如城养老养生综合服务园、徐州高新区健康养老产业园等一批主导产业突出、产业链条完整、服务功能完善的养老服务业园区。加快培育一批创新能力强、信息化应用水平高、品牌知名度广、辐射示范性大的创新型养老服务企业。
江苏省民政厅
2017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