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苏政办发〔2017〕100号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第四届
江苏省优秀年鉴的通报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近年来,各地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关于年鉴事业发展的部署要求,加大年鉴编纂工作组织推进力度,年鉴质量不断提高,在服务发展大局和文化强省建设中发挥了鉴往知来、科学决策、推动工作等积极作用。根据《江苏省实施〈地方志工作条例〉办法》和《江苏省贯彻〈全国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5-2020年)〉实施方案》,经省地方志办公室组织评选,80部地方综合年鉴获得综合优秀,40部地方综合年鉴获得单项优秀,现予以通报。
希望各地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地方志工作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完善条件,大力推进年鉴编纂、理论研究、质量保障、资源开发利用等工作,不断提高年鉴编纂出版质量和水平,为繁荣发展地方志事业、推进“两聚一高”新实践、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作出新的贡献。
附件:第四届江苏省优秀年鉴名单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7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文件及附件:szbf[2017]100(2017-07-12).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