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000319/2017-00225 | 分 类: | 政府文件 科技 批复 |
发 布 机 构: | 江苏省人民政府 | 发 文 日 期: | 2017-08-11 |
标 题: | 省政府关于筹建江苏省常熟虞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批复 | 主 题 词: | 产业 发展 创新 规划 |
文 号: | 苏政复〔2017〕72号 | ||
内 容 概 述: | 关于筹建江苏省常熟虞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批复 | ||
时 效: |
苏政复〔2017〕72号
省政府关于筹建江苏省常熟虞山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批复
苏州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恳请批准常熟市虞山高新技术产业园申报省级高新技术开发区的请示》(苏府呈﹝2016﹞54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为支持常熟市开展科技体制改革试点,探索依靠科技创新促进县域经济转型发展的新路径、新模式,同意在常熟市筹建江苏省常熟虞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实行现行的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策。
二、江苏省常熟虞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筹)规划面积2.76平方公里,包括两个区块。区块一规划面积1.53平方公里,四至范围为:东至三亚路,南至建业路,西至扬州路、联丰路、南通路一线,北至白龙江、东山河、滨河路一线;区块二规划面积1.23平方公里,四至范围为:东至盘锦东路,南至金陵路,西至大连路、朝阳中路、锦州路一线,北至盘锦北路。
三、江苏省常熟虞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筹)必须严格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按规定程序依法履行具体用地报批手续,供地以产业用地为主,严禁房地产开发,确保合理、集约、高效利用土地资源。
四、望你市切实加强对筹建工作的组织领导,推动江苏省常熟虞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筹)全面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紧紧围绕“两聚一高”,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按照布局集中、产业集聚、用地集约、特色鲜明、规模适度、配套完善的要求,立足科学发展,着力自主创新,完善体制机制,优化发展环境,努力成为自主创新的战略高地、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核心载体、抢占高新技术产业制高点的前沿阵地,支撑引领县域科技创新迈上新台阶、转型发展实现新突破。
江苏省人民政府
2017年8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