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政办发〔2017〕114号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
湿地名录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江苏省湿地名录管理办法(暂行)》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8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文件及附件:szbf[2017]114(2017-08-15).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