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000319/2017-00571 | 分 类: | 政府文件 科技 批复 |
发 布 机 构: | 江苏省人民政府 | 发 文 日 期: | 2017-08-06 |
标 题: | 省政府关于筹建江苏省南京徐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批复 | 主 题 词: | 产业 发展 创新 规划 |
文 号: | 苏政复〔2017〕70号 | ||
内 容 概 述: | 省政府关于筹建江苏省南京徐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批复 | ||
时 效: |
省政府关于筹建江苏省南京徐庄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批复
(苏政复〔2017〕70号)
南京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申报设立江苏省南京徐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请示》(宁政发﹝2017﹞46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在南京市筹建江苏省南京徐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实行现行的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策。
二、江苏省南京徐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筹)规划面积3.32平方公里,包括两期区块。一期区块四至范围为:东至宁芜铁路,南至仙林大道(绕城公路连接线),西至绕城公路,北至宁镇公路(312国道);二期区块四至范围为:东至土城头路,南至312国道,西至聚宝山公园南入口,北至规划经一路。
三、江苏省南京徐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筹)必须严格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按规定程序依法履行具体用地报批手续,供地以产业用地为主,严禁房地产开发,确保合理、集约、高效利用土地资源。
四、望你市切实加强对筹建工作的组织领导,推动江苏省南京徐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筹)全面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按照布局集中、产业集聚、用地集约、特色鲜明、规模适度、配套完善的要求,立足科学发展,着力自主创新,完善体制机制,优化发展环境,努力成为自主创新的战略高地、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核心载体、抢占高新技术产业制高点的前沿阵地,支撑科技创新、转型发展实现新突破,为推进“两聚一高”新实践、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作出积极贡献。
江苏省人民政府
2017年8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