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000319/2017-00206 | 分 类: | 政府文件 环境监测、保护和治理 批复 |
发 布 机 构: | 江苏省人民政府 | 发 文 日 期: | 2017-08-31 |
标 题: | 省政府关于卧龙水库水功能区划调整的批复 | 主 题 词: | 卧龙水库 调整 |
文 号: | 苏政复〔2017〕77号 | ||
内 容 概 述: | 关于卧龙水库水功能区划调整的批复 | ||
时 效: |
苏政复〔2017〕77号
省政府关于卧龙水库
水功能区划调整的批复
南京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调整卧龙水库水功能区划的请示》(宁政发〔2017〕41号)收悉。卧龙水库位于你市溧水区北部,集水面积18.2平方公里,鉴于该水库原水源地取水口已拆除关闭,原则同意将“卧龙水库饮用水源、渔业用水区”调整为“卧龙水库渔业用水区”,水质目标为Ⅲ类。卧龙水库水功能区划调整后,你市要严格执行水功能区管理的相关规定,坚持开发与保护并重,强化各项管理保护措施,确保卧龙水库水质稳中有升。
江苏省人民政府
2017年8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