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关于同意在104国道
苏皖省界设置收费站的批复
(苏政复〔2018〕2号)
徐州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在104国道苏皖省界联合设置收费站的请示》(徐政报〔2017〕67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同意在104国道苏皖交界处(872K+973)设立收费站1个,在具备开通条件后开征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收费期限、收费管理等具体事项,由省交通运输厅会同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研究并报省政府同意后执行。
江苏省人民政府
2018年1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