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关于同意沪宁高速
昆山高新区收费站和宁杭高速溧阳东
收费站开征车辆通行费的批复
(苏政复〔2018〕5号)
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沪宁高速昆山高新区收费站、宁杭高速溧阳东收费站开征车辆通行费的请示》(苏交控营〔2017〕380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同意增设沪宁高速昆山高新区收费站和宁杭高速溧阳东收费站,在符合开通条件后纳入省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系统实行封闭式联网收费。收费标准、收费期限、收费管理等分别按省政府批准的沪宁高速公路(江苏段)、宁杭高速公路(上兴至父子岭段)现行收费规定执行。
江苏省人民政府
2018年1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