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14000319/2018-00039 分          类: 政府文件 文物 批复
发 布 机 构: 江苏省人民政府 发 文 日 期: 2018-01-24
标          题: 省政府关于南京市漆桥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规划(2017-2030)的批复 主   题   词: 保护 规划 漆桥 传统 建设
文          号: 苏政复〔2018〕8号
内 容 概 述: 省政府关于南京市漆桥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规划(2017-2030)的批复
时          效:

省政府关于南京市漆桥历史文化名村

(保护)规划(2017-2030)的批复

(苏政复〔2018〕8号)

 

南京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高淳区漆桥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规划的请示》(宁政发〔2017〕214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南京市漆桥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规划(2017-2030)》。

二、同意漆桥历史文化名村核心保护范围为:漆桥老街自保平井至北街北端的东西两侧各10-100米不等的范围,面积约2.03公顷。

三、制定落实相关保护措施。按照规划要求,保护四面环水的砚池状村庄整体形态和周边圩田景观,重点保护鱼骨状传统街巷格局和沿街界面,保持古村传统空间尺度与建筑风貌特色。依法加强对文物保护单位、河塘水系、码头、古树、古井等遗存的保护,严格控制新建建筑体量、高度和风格,延续和彰显传统风貌。

四、加强公共服务和公用设施配套建设。优化村庄用地布局,整治传统街巷、祠堂、关口等重要节点和历史场所,加强村庄环境整治和传统民居改造利用,提高绿化与景观建设水平,合理发展文化休闲产业和旅游业,不断提升人居环境质量和村庄活力。

五、严格规划实施管理。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南京市漆桥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规划(2017-2030)》是漆桥村规划、建设、管理的依据。要正确处理经济社会发展与历史文化保护的关系,引导全村有序建设、科学发展。

  

                      江苏省人民政府

                      2018年1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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