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第0869号提案的答复
(关于建立跨越‘死亡之谷’的专门中试机构,打通基础研究和技术创新衔接的绿色通道”提案)
时间:2018-10-25 11:20 来源: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字体:[ ]

饶伟峰委员、谢婧婧委员、傅志伟委员:

您们提出的“建立跨越‘死亡之谷’的专门中试机构,打通基础研究和技术创新衔接的绿色通道”提案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直以来,我国原创科技成果成熟度不高、企业无法消化,而高校院所没有精力和意愿再做成果转化,部分成果只能束之高阁,从科研到技术转化和产业化环节的艰难过程被喻为“死亡之谷”。为打通产业创新链中的“最后一公里”,我省于2013年12月在全国率先成立了省产业技术研究院,致力于基础研究到产品开发的中间环节,架设技术创新与产业的桥梁。设立专业研究所专注于专业技术研发,做到不与高校争名声、不与企业争市场,不以发表高水平论文为考核指标,不从事大规模生产,通过衍生孵化企业、技术转移等推动产业发展。作为科技体制改革的试验田,省产研院经过四多年的发展,已探索出了一套“研发作为产业、技术作为商品”的新模式。

1、建设以专业研究所为核心的专门服务平台,培育产业中试孵化平台。

在中试放大方面,各专业研究所一般均建有中试孵化平台,为项目研发团队提供中试服务,助力项目研发团队跨越“死亡之谷”。如,膜科学技术研究所建有多孔陶瓷分离膜研发中试平台,先进高分子材料技术研究所建有高分子材料中试孵化基地,依托中试基地实现技术商品化,依托研究所孵化公司实现商品产业化,依托天使投资、社会资本等投资基金实现产业规模化。中试平台聘有专业人员负责平台维护、设备管理以及环评、安评等,为中试项目提供基础性的服务。通过“技术研发+专业孵化+专业基金”三位一体的运作方式,部分研究所已分别衍生孵化几十家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型企业。

2、以一区一战略产业为特色,建设区域性产业技术创新中心。

结合我省高新园区的产业优势,在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园区、常州科教城、南京新港高新园、江宁高新园、宜兴环科园、无锡高新区等高新园区内分别布局建设了纳米技术、医疗器械、智能装备、激光与光电、通信与网络、环保装备、物联网7家产业技术创新中心。共引进高层次创新人才团队169个,集聚高层次人才2000名,引进各类研发机构近150家,汇聚创投资金总额约300亿元,建设产业公共服务平台31个,提供融资、法律、知识产权等综合服务,已衍生孵化高科技企业45家。

3、引进海外创新成果,进行技术成果二次开发。

在全球范围内吸引原创技术成果进行二次开发,架设与全球创新平台对接的桥梁。目前已在硅谷、伦敦、斯图加特等全球创新活动最活跃的地区,建设了8个海外平台;与哈佛、牛津等20多所国际知名高校以及德国弗劳恩霍夫应用研究促进协会、世界工业与技术研究组织协会等11家全球知名研发机构建立战略合作关系。省产研院与每个合作的大学或研发机构设立合作资金池,支持其研究成果来江苏落地转化。按此模式已引进了氮化镓射频技术、植入式心律转复除颤器(ICD)技术等20项重大产业化项目。

4、创新组建和运营模式,以服务企业研发为核心评价指标。

省产研院探索实施了“团队控股的轻资产运营公司模式”的专业研究所建设运营新机制,实现了研究机构和研发成果的所有权主要归属研发人员,充分调动了科研人员创新创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已按此模式建设专业研究所17家,5年内累计投资43亿元,其中省产研院出资4亿元,地方政府出资35.9亿元、团队出资2.48亿元。打破以往政府主导的运行机制,对研究所实行预备制和动态管理制,不再按项目分配固定的科研经费,而是根据研究所服务企业的科研绩效决定支持经费,考核导向不与高校争学术之名、不与企业争产品之利,不断激发专业研究所面向产业的创新活力。

此外,为集聚创新资源、吸引创新人才、汇聚创新资本、促进产业升级,我省建设了一批新型研发机构和公共服务平台等创新服务载体与平台,各地园区联合高水平高校院所建设新型研发机构346家,以中试、放大、成果产业化等为核心业务,已成为区域新兴产业培育和优势产业提升的“摇篮”和推进器;布局建设省级技术创新公共服务平台284家,着力为中小企业提供研发设计、工程开发、检验检测等服务。

三位委员对我省技术成果转移转化工作进行了深入调查研究,提出了很有价值的意见建议,对做好相关工作有较好的指导意义。下一步,我们将围绕促进科技经济深度融合、深入推进成果转移转化,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进一步加强省产业技术研究院、专业研究所和产业技术创新中心的建设。引导专业研究所深化市场机制改革,建立专门的中试开发队伍,加大成果二次开发和转移转化力度;推动区域产业技术创新中心积极整合全社会金融、法律、企业管理等服务资源,提供全方位的技术转移和成果产业化服务。

二是进一步推进新型研发机构建设,运用好省委、省政府关于新型研发机构新建和研发经费后补助等扶持政策,积极引导各新型研发机构加强工程化研发平台建设,开发产业共性、关键技术,开展工程技术研究、中试放大和成套技术服务,提供成熟配套的技术、工艺、装备和产品,真正促进面向企业的成果转化和技术辐射。

三是进一步发挥我省高校院所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科技公共服务平台等平台载体的作用,强化考核评估的引导,建立开放创新和对外服务机制,加强技术成果供给,提供多层次专业化服务,降低企业创新风险和成本,推动产业全链条创新,带动产业整体创新能力提升,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

非常感谢您们提出的意见建议,敬请继续关注和支持我省科技创新工作。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2018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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