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28项政策精准聚焦高质量发展
发布日期:2018-10-29 10:24 来源:中国财经报 浏览次数: 字体:[ ]

    近日,湖北省人民政府出台《关于全面落实积极财政政策聚力增效促进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从实施减税降费政策等8个方面,出台了28条可操作性强、含金量高的财政政策措施,全力推动全省高质量发展。

  《意见》注重加强资金和政策统筹,注重强化正向激励和反向约束,充分凝聚高质量发展的合力。特别是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强弱项、补短板,着力解决湖北省目前存在的产业结构不尽合理、科技创新势强力弱、区域发展不平衡、市县发展资金供给不足、财政金融协调性不强等问题。

  在科技创新方面,《意见》提出,2018年至2022年,每年筹集100亿元,重点支持重大平台、重大项目、重大园区建设等。遵循科技创新区域聚集规律,通过发行政府债券方式筹集100亿元资金,支持国际化高科技园区和“光谷科技创新大走廊”等科技创新聚集区域的基础设施建设。筹集100亿元财政性资金,支持中央及省属一流大学、一流学科和科研院所建设。

  为解决培育高质量发展产业体系中的融资难等问题,《意见》提出,将省级传统产业改造升级资金规模扩大至7亿元,采取贷款贴息、以奖代补等方式,支持传统产业设备更新、智能化改造等重大技改项目实施,助推万企万亿技改工程。统筹省级政府投资基金,筹集不少于30亿元的引导基金,引导社会资本投向传统产业改造升级。统筹整合长江经济带产业基金、省级股权投资基金、省级创业投资基金等引导基金,逐步形成总规模500亿元的新旧动能转换引导基金,推动设立2500亿元新旧动能转换基金群。

  在推进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构筑高质量发展的绿色屏障方面,《意见》要求,加快建立省内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力争到2020年,基本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相适应的省内流域横向生态补偿制度体系,省内长江流域相关市县60%以上建立补偿机制。统筹安排30亿元专项资金,推进“厕所革命”。筹措12.6亿元资金,对精准灭荒造林实行以奖代补。发行政府债券筹措100亿元资金,重点支持长江沿线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推进污水、垃圾处理等环境保护工程建设。对重点自然区域,建立转移支付与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考评结果挂钩机制,引导长江、汉江、清江等主要流域及三峡库区、丹江口库区、神农架林区、大别山区等区域市县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完善环境空气质量绩效考核体系和补偿奖励政策,鼓励市县改善环境空气质量。

  为持续推进补短板工程建设,筑牢高质量发展的坚实基础,《意见》明确,2018年至2020年,通过整合专项资金、发行政府债券、新增预算安排等方式,筹集不少于600亿元资金,支持实施全省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三年攻坚行动计划。多渠道筹集资金,确保易涝地区新增外排能力建设、五大湖堤加固和入江重要支流治理等水利薄弱环节的重大项目建设。全面落实省级支出责任,保障县级资金需求,确保“十三五”期间高标准农田建设目标如期完成。统筹安排财政资金推进民生领域补短板,全面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棚户区改造和易地扶贫搬迁工作。

  此外,《意见》还注重充分激发市县谋发展、促发展的动力。如设立20亿元支持市(州)高质量发展激励性转移支付,建立考核评价体系,对推进产业转型升级、重大项目投资、新旧动能转换成效明显的市(州)给予奖励;省财政每年安排奖励金额将不少于5亿元,根据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和税收收入增长进位、财政收入质量提高等指标,对县域经济发展快、质量好的县(市、区)给予奖励;加大一般性转移支付力度,省财政对县级一般性转移支付比重会达到60%以上,增强县级财政基本保障能力。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