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000319/2018-00377 | 分 类: | 政府文件 综合政务 批复 |
发 布 机 构: | 江苏省人民政府 | 发 文 日 期: | 2018-10-31 |
标 题: | 省政府关于同意赋予江阴市部分省级行政权力的批复 | 主 题 词: | |
文 号: | 苏政复〔2018〕119号 | ||
内 容 概 述: | 省政府关于同意赋予江阴市部分省级行政权力的批复 | ||
时 效: |
省政府关于同意赋予江阴市
部分省级行政权力的批复
(苏政复〔2018〕119号)
无锡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推进江阴市县级集成改革试点中需省级赋予行政权力事项的请示》(锡政呈〔2018〕227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赋予江阴市“从事保安培训单位许可”等14项省级行政权力。
二、你市要切实做好赋权衔接工作,确保所有委托事项委托到位。江阴市人民政府要按照权责一致的原则,依法承担承接事项管理职责,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切实提高承接能力和服务效率。
三、省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加强指导和业务对接,及时协调处理赋权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推动赋权工作顺利开展。
附件:赋予江阴市部分省级行政权力事项清单(14项)
江苏省人民政府
2018年10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