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14000319/2018-00450 分          类: 政府文件 商贸、海关、旅游 批复
发 布 机 构: 江苏省人民政府 发 文 日 期: 2018-11-16
标          题: 省政府关于同意广汇能源综合物流发展有限责任公司LNG码头对外开放的批复 主   题   词:
文          号: 苏政复〔2018〕127号
内 容 概 述: 省政府关于同意广汇能源综合物流发展有限责任公司LNG码头对外开放的批复
时          效:

省政府关于同意广汇能源综合物流发展有限

责任公司LNG码头对外开放的批复

(苏政复〔2018〕127号)

 

南通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广汇能源综合物流发展有限责任公司LNG码头对国际航行船舶开放的请示》(通政请〔2018〕49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广汇能源综合物流发展有限责任公司LNG码头对外开放。

二、望你市督促码头管理部门和经营单位认真研究落实口岸查验机构提出的改进码头监管设施和条件的意见。

三、码头对外开放后,要加强职工相关法律、法规、涉外纪律教育和业务培训,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实现对外开放各项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

  

                      江苏省人民政府

                      2018年11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
新闻发布会
媒体解读
视频解读
相关政策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