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 |
标题 | 建议修订《江苏省实施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办法》 |
提交日期 | 2018-04-09 09:28:30 |
内容 | 来信人反映,目前我省仍在执行1996年版《江苏省实施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办法》,建议主管部门在修订时适当放宽开设个人诊所的相关规定。 |
受理回复 | |
回复日期 | 2018-04-19 09:28:30 |
回复单位 | 江苏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 |
回复内容 | 您好! 从去年开始,我委就着手开展对《江苏省实施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办法》(1996年版)进行修订论证的工作,经过多次征求意见,目前已形成修订意见并报省政府法制办。对于您来信中提出的建议,在《办法》修订中均有所考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