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000319/2018-00115 | 分 类: | 政府文件 城乡建设(含住房) 批复 |
发 布 机 构: | 江苏省人民政府 | 发 文 日 期: | 2018-03-26 |
标 题: | 省政府关于同意盐城新水源地取水头部建设方案的批复 | 主 题 词: | |
文 号: | 苏政复〔2018〕17号 | ||
内 容 概 述: | 省政府关于同意盐城新水源地取水头部建设方案的批复 | ||
时 效: |
省政府关于同意盐城新水源地
取水头部建设方案的批复
(苏政复〔2018〕17号)
盐城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报批盐城新水源地取水头部在京杭运河保护区范围内进行建设的请示》(盐政发〔2018〕5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在京杭运河保护区范围内实施盐城新水源地及引水工程取水头部建设项目。
二、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根据《国家文物局关于京杭大运河宝应段盐城新水源地及引水工程项目的意见》(文物保函〔2017〕2000号)的要求,做好运河遗产及周边环境保护工作。
江苏省人民政府
2018年3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