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000319/2018-00176 | 分 类: | 政府文件 文物 批复 |
发 布 机 构: | 江苏省人民政府 | 发 文 日 期: | 2018-05-14 |
标 题: | 省政府关于孔望山摩崖造像保护规划的批复 | 主 题 词: | 规划 保护 |
文 号: | 苏政复〔2018〕32号 | ||
内 容 概 述: | 省政府关于孔望山摩崖造像保护规划的批复 | ||
时 效: |
省政府关于孔望山摩崖造像保护规划的批复
(苏政复〔2018〕32号)
连云港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申请批准〈孔望山摩崖造像保护规划〉的请示》(连政发〔2018〕39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孔望山摩崖造像保护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二、望你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将《规划》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城乡总体规划。严格按照“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物工作方针,认真做好《规划》的组织实施,切实加强和改进文物保护和管理工作,确保文物保护单位及其周边环境得到有效保护。
三、《规划》中涉及的各类文物保护与展示、环境整治、相关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实施前应制定具体方案并按程序报批。
江苏省人民政府
2018年5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