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14000319/2018-00246 分          类: 政府文件 文物 批复
发 布 机 构: 江苏省人民政府 发 文 日 期: 2018-07-14
标          题: 省政府关于如东县栟茶历史文化名镇保护规划(2017-2030年)的批复 主   题   词:
文          号: 苏政复〔2018〕51号
内 容 概 述: 省政府关于如东县栟茶历史文化名镇保护规划(2017-2030年)的批复
时          效:

省政府关于如东县栟茶历史文化

名镇保护规划(2017-2030年)的批复

(苏政复〔2018〕51号)

 

如东县人民政府:

你县《关于批准如东县栟茶历史文化名镇保护规划(2017-2030年)的请示》(东政示〔2018〕24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如东县栟茶历史文化名镇保护规划(2017-2030年)》。

二、同意栟茶历史镇区保护范围为:东至环栟东路,南至环栟南路,西至如东联盟有限公司东墙,北至栟茶运河岸,面积约31公顷。中市街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范围为:以传统风貌良好的街巷北大街、中市街为主要骨架,以其余垂直的街巷为支干,东至岔栟河,南至菜场巷,西至卫海路,北至栟茶运河,面积约5.5公顷。

三、完善落实相关保护措施。按照规划要求,保护栟茶镇域传统环境风貌,重点保护历史镇区“一河三片四街”的空间格局。切实保护好历史文化街区、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历史建筑、古桥、古井、古码头等物质文化遗存,同时做好各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工作。注重对历史镇区传统空间格局与街巷肌理的保护,严格控制历史镇区新建建筑体量、高度和风格,延续和彰显传统风貌。加强公用设施配套建设,优化交通组织,提高公共服务水平,改善镇区人居环境。

四、抓紧编制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进一步明确历史街巷、文物古迹、历史建筑以及其他物质和非物质文化遗存的保护要求。

五、依法做好规划实施管理工作,正确处理历史文化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合理利用历史文化遗存,努力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的协调统一。

  

                      江苏省人民政府

                      2018年7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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