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第0775号提案的答复
(关于推动军民融合快速发展的几点建议的提案)
时间:2018-07-30 13:05 来源: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字体:[ ]

姚凯、赵立平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动军民融合快速发展的几点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在提案中阐明了军民融合发展的重要国家战略意义,指出了我省当前军民融合深度发展存在的具体问题,提出了下一步重点建设方向,对我省军民融合产业深度发展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我委领导高度重视提案建议,提出了明确要求,我们进行了深入学习讨论,逐条对照细化,结合我省实际,形成了提案答复材料。

军民融合发展作为一项国家战略,关乎国家安全和经济发展全局。军民融合产业是军民融合的重要组成部分,我省作为制造业大省、军工大省,省经信委、省国防科工办长期以来紧紧围绕军民融合产业发展目标和任务,突出打基础、抓重点、求创新,不断丰富和巩固军民融合产业发展成果,推进军民融合产业向持续发展、深度发展,已经走在全国前列,谱写了军民融合推动经济发展和国防建设的新篇章。

一、军民融合产业发展情况

近年来,省经信委、省国防科工办通过突出谋划、着力引导,强化服务、促进创新,搭建平台、促进转化,建设基地、促进集聚,营造环境、促进融合等工作举措,使我省的军民融合产业正由初步融合向深度融合发展,进入了发展速度最快、效益最好的新时期,在加速推进江苏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作用显著增强。

一是“军转民”成效显著。早在“十二五”期间我省军工企事业单位就明确提出并实施了“军品为本、民品兴业”的发展战略。军工主导的航空器轻型动力、航空控制系统、空管系统、智能交通、压力容器、特种装备、新材料、机电、雷达、传感等技术已融入民用产业领域,著名军工企事业单位军用技术转民用成效显著。

二是“民参军”方兴未艾。我省“民参军”企业迅速发展,已形成了以电子、航空、舰船、航天、兵器和材料为主体,军工产品门类相对齐全的行业构成,并在关键技术领域处于行业前列。在载人航天工程、探月工程等重大项目以及电子、航空、舰船、航天、兵器装备研发生产中承担着非常重要的配套任务,成为我省国防科技工业的一支重要力量。

三是产业融合基础强化。全省已建成省级军民结合产业示范基地12家(含1家国家级军民结合示范基地),分布在南京、镇江、苏州、无锡、扬州、泰州、常州和连云港等地。培育了一批军民融合型高端特色产业集群,建成了全国最大的高性能碳纤维及复合材料制品生产基地、全国最大的高性能合金材料企业集群、全国最重要的特种船舶和特种车辆生产基地,研制出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的重大装备、关键技术和产品。

四是规划政策逐步完善。我省先后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军民融合式发展的意见》、《江苏省军民融合式发展三年实施计划》和《关于促进企业军民融合科技创新发展的意见》等一系列政策措施,制定了《江苏省军民融合产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同时把军工参与的传感网、航空航天、轨道交通、船舶制造、电子信息等产业列入全省“十三五”专项产业规划,统一部署。在一系列政策措施的鼓励和引导下,军民融合产业呈现前所未有的发展局面。“军品为本、民品兴业”发展步伐不断加快,“民技军用、军工配套”范围层次逐年扩大提升,“军技民用、民技军用”的军民融合体系正在逐步形成。

五是公共服务不断加强。为提高军民融合产业服务水平,成立了江苏省军民融合产业发展研究中心和江苏省军民融合科技与产业创新研究中心,有针对性的开展专题研究,形成了一些有分量的调研报告。高分辨率对地观测系统江苏数据与应用中心成立挂牌,积极推动高分数据的应用发展。征集军工企事业单位军民两用技术、军转民技术,列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军民两用技术推广目录》和《军工技术转民用推广目录》。汇编下发涉及军民融合、安全保密和安全生产等方面的国家和省有关政策文件;组织筛选优秀企业参加总装备部、工信部、国防科工局等军地部门举办的展览和论坛;与国家相关部门联合举办多种形式的“民参军”培训和对接交流活动,对“军转民”、“民参军”起到了重要引导作用。

二、近年来的主要工作

1、强化规划引领,促进行业发展。一是编制印发了《江苏省国防科技工业“十三五”发展规划》、《江苏军民融合产业“十三五”发展规划》,引导国防科技工业及军民融合产业发展。二是促成了国家国防科工局与省政府《关于共同推进军民融合增强创新能力发展高端装备战略合作协议》的签署,还促成了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和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等中央军工集团公司与省政府战略合作协议的签署,力推战略合作。同时,省工办还与常州市人民政府签署了《共建军民融合(常州)发展促进中心战略合作协议》。三是加强调研工作,完成了《基于国际比较与借鉴的江苏军民融合发展政策体系构建与完善研究》研究课题、《加快军民融合产业发展,促进江苏工业经济转型升级》的调研报告等。

2、狠抓科研生产,突出能力建设。为保障“高新工程”三期和载人航天、长征五号、大飞机、深海探测、探月工程等国家重大科技任务,我办加大协调服务保障力度。一是充分发挥省高新工程协调委员会的作用,将重大军工科研生产列入重点服务保障范围,优先保证能源、交通运输等生产要素供应。二是抓好军工科研项目实施管理工作。在国防基础科研、军品配套科研和军工技术基础科研等方面取得国家和军方的支持,军品科研能力、水平得到较大提升。三是加强军工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监管。抓住国家加大军工投入的机遇,引进了大量先进、高效装备,全系统装备水平和军品生产能力显著提高,增强了发展后劲,为产业转型升级和各项重大任务的完成提高了坚实的物质保障。

3、强化服务指导,鼓励民企“参军”。一是积极指导民口企业通过“保密资格认定”、“生产许可认证”,为“民参军”创造必要条件。2017年与省保密局联合组织全省范围内的保密资格认定新办法、新标准宣贯活动,共组织7场次培训班,近2800人参加培训取证,通过培训,一次性审查通过率大幅提高。二是强化培育引导,争取更多军民融合型中小企业上市融资,加快发展,南京全兴传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恒神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中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一批企业已成功上市(IPO、新三版、重组等)。三是在军品税收政策上,积极帮助企业申请免税。今年4月,配合国防科工局在我省组织开展了“涉军民口单位军品税收政策宣贯培训”。

4、搭建交流平台,促进成果转化。一是征集军工企事业单位军民两用技术、军转民技术,列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军民两用技术推广目录》《军工技术转民用推广目录》。同时,在全省征集军民两用技术和产品,通过梳理筛选,形成《江苏省军民两用技术和产品目录》,适时推介。二是组织汇编涉及军民融合、安全保密和安全生产等方面的国家和省有关政策文件下发,打破民企“参军”的政策瓶颈。三是组织筛选优秀企业参加总装备部、工信部、国防科工局等政府部门组织的展览,为军地企业搭建交流的平台。四是与工信部军民结合推进司联合举办了 “2014军民融合技术成果转化展示交流会”、2015军民融合技术成果交流暨“民参军”政策法规培训会以及2016年联合承办了“首届中国军民两用技术创新应用大赛”,构建军民用技术成果的展示交流平台。通过“走出去”和“引进来” ,打破军民信息不对称的“瓶颈”,推进军民两用技术的转移,促进军工经济与地方经济的融合发展。

5、推进基地建设,促进产业集聚。为加速军民结合产业基地建设,促进军民集合产业集群化发展,下发了《江苏省军民结合产业示范基地认定办法(试行)》。创建了12家省级“军民结合产业示范基地”。同时,国家级“军民结合产业示范基地”落户丹阳。为支持丹阳军民结合基地建设,省国防科工办、省国开行江苏分行与丹阳市人民政府共同签署了《关于共同推进丹阳军民结合产业示范基地建设合作框架协议》。

6、创造公平环境,促进深度融合。认真贯彻国发[2010]37号文件精神、省委省政府省军区《关于加快军民融合式发展的意见》,以省政府办公厅名义起草下发了《关于推进企业军民融合科技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促进军民两用技术双向转移,创新应用,推进军工经济与地方经济的深度融合。加强高新工程“绿色通道”建设,积极协调环保、国土、安监、规划、海关等部门,在项目的环评、国土、安评、规划、进口设备、规划减免等方面大开“绿灯”,切实做到“特事特办、急事急办”。

7、加强行业管理,营造发展环境。一是强化本质安全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防科技工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和《国防科研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工信部令第18号)文件精神,做好辖区内有关军工企事业单位二级、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的达标建设工作,加强对评审中存在不符合项的持续改进监督工作。配合国家开展行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二是强化安全保密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防科技工业安全保密监督管理规定》和国防科工局安全保密工作会议精神,开展安全保密大检查,查隐患,促整改。认真做好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审查认证工作。配合做好省级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周边环境安全保密工作。三是加强质量计量监管,做好国防科技成果和知识产权工作。通过强化对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的基础管理工作,促进了行业平稳发展。

三、下一步主要举措

军民融合是国家战略,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是军民融合发展的战略机遇期。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军民融合深度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各级促进军民融合深度发展的文件要求,省经信委、省国防科工办将通过“四抓”举措,即抓“平台”建设、抓“项目”对接、抓“基地”建设、抓“环境”优化,建成“四个一批”,即建设一批市场影响力大的军民融合项目,开发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及核心关键技术的军民融合产品,培育一批创新能力强、产业集聚度高的军民融合产业基地,培养一批优秀的军民融合型企业家和技术创新团队,更高水平推进我省军民融合产业发展。

1.抓“平台”建设

充分利用国防科工局、各大军工集团公司与省政府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持续推进信息交流对接、国防特色学科建设、培育民口配套队伍、重点实验室开放共享等工作。重点扶持“军民融合”的龙头企业、一批“专精特新”“民参军”新兴力量的研发机构和高等院校发起建立的军民融合产业研究平台等相关信息平台和服务平台。以“平台”形式,盘活省内军民融合产业发展资源,提高创新发展活力。

(1)支持产业创新平台项目申报。优先向国家国防科工局推荐军民两用的产业创新研发平台、国防科技重点实验室、先进技术研究应用中心、技术基础条件平台等项目。支持航空、航天、船舶、兵器、电子信息等军民融合领域的企业技术中心建设。

(2)强化军民两用资源平台共享。鼓励军工企事业单位在确保国家安全的前提下,将研究试验基地、实验室、大型科学设施、科学数据与信息、计量与检测技术体系及军民两用科技成果等国防科技资源向民口开放共享。支持和鼓励面向社会开放的国防科技平台,提高资源开放共享程度。

(3)鼓励军民融合服务平台建设。通过政策、项目、资金和人才等途径,支持军民融合式公共服务机构发展和军民融合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优先推荐优秀的咨询、审计、评价等中介服务机构,列入军工涉密业务服务机构名录,按规定有序参与军工涉密业务。支持军工服务机构积极参与军民融合公共服务平台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4)搭建军民两用信息交流平台。组织民口企业参加国家有关部门组织的军民融合展示展览、中国军民两用技术创新应用大赛等活动,搭建与央企对接平台,推动央企在江苏的资产整合和重组。推进民用工业与央企合作参与武器装备科研生产的协作配套。搭建信息交流平台,以军民两用技术展示、信息发布、洽谈会等形式,加强对民间投资的信息引导,打破信息瓶颈,促进军、民技术双向转移。

2.抓“项目”对接

围绕军民融合发展重点产业——航空航天、电子信息、船舶及配套、轨道交通、机械装备和特种车辆、新材料、网络与软件等产业领域,承接军工重点工程项目和“军转民”关键技术项目,培育一批“专精特新”“民参军”项目,引导和支持各市及产业园区和示范基地,抓好“军民融合”项目的招商、跟踪、建设、服务等,实现军民融合产业项目的有效对接。

(1)围绕装备发展重点工程和关键项目,加强沟通、协调和衔接。组织召开重大军工科研项目生产协调会,掌握任务进度,了解重点军工单位科研生产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予以协调解决,确保高新工程四期和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在江苏不晚点。加强与环保、安监、国土等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创造良好的军工科研、生产和建设环境,保障各条件建设项目如期完成。突出核心优势专业,重点做好型号总体、分系统、配套单位等统筹衔接,争取更多的国防基础科研、军品配套科研等项目落户我省。

(2)围绕军民融合重点产业发展和重大项目,有效配置军地资源。鼓励军工企事业单位利用研发设计、试验验证、先进制造、总装集成、人才队伍、科技成果等优势,承担和参与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鼓励民口企业与军工单位开展联合项目攻关,开展多种形式的交流与合作;鼓励和扶持民口科研院所及企事业单位承担军工科研生产项目、参与军工企业的改制、重组和上市。鼓励民口单位的优势资源向军工领域转移,参与国防重大项目。对取得国家国防重大项目的,省军民融合引导资金予以配套。

(3)加强项目管理政策和方法宣传培训,提高项目管理绩效。加强军工项目全过程管理,高度重视立项论证、可研批复、项目招标、审计验收、投资转固等关键节点。加大军民融合产业项目招投标宣传,确保项目招投标公平公正透明。激励军工与民用企事业单位协同创新,提高企业申报项目获批率。定期考察军民融合产业项目进度,促进高新技术项目成果转化,实现军民两用。

3.抓“基地”培育

结合我省军民融合产业特点和优势,推进军民融合产业示范基地建设,引导并激励相关产业链的完整配套。

(1)重视产业园区培育。以“产业集聚、企业集群”作为推进军民融合的重要途径,加速推进军民融合产业基地建设,推动军民融合产业集群化发展。加强对申报园区创建工作的辅导,规范创建省级“军民融合产业示范基地(园区)”,积极申报“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军民融合)”。

(2)推进基地特色发展。结合我省军民融合产业特点和优势,加快推进一批特色明显、符合区域经济布局和适应产业聚集发展需要的军民融合产业示范基地和高科技园区建设,引导并激励相关产业链的完整配套。

(3)加大基地支持力度。重点支持国家级、省级“军民融合产业示范基地”建设,优先支持“基地”服务平台建设,支持有关高新技术开发区建立军民两用技术高技术孵化器,优先推荐落户国家级示范基地的军民两用项目、军转民项目申请国防科工局“动态保军”项目支持。

4.抓“环境”优化

军民融合产业是国家工业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尤其是在高技术领域、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军民融合产业占有重要地位。军民融合产业发展不是孤立的,需要争取一个适宜的军民融合发展环境。

(1)政策环境

积极贯彻军民融合发展国家战略,贯彻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建立和完善军民结合寓军于民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体系的若干意见》等文件精神,认真落实工信部《关于促进军民融合式发展的指导意见》、省委省政府省军区《关于加快推进军民融合式发展的意见》以及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企业军民融合科技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营造良好环境和氛围,推动“军技民用、民技军用”融合体系逐步形成。加强高新工程“绿色通道”建设,积极协调环保、国土、安监、规划、海关等部门,在项目的环评、国土、安评、规划、进口设备、规划减免等方面大开“绿灯”,切实做到“特事特办、急事急办”。

(2)安全环境

强化安全保密工作,开展安全保密大检查,查隐患,促整改。认真做好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审查认证工作。积极做好省级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周边环境安全保密工作。推进辖区内有关军工企事业单位二级、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的达标建设工作,加强评审中存在的不合格项目的持续改进和监督工作,配合国家开展行业安全生产市场监督检查。

(3)产权保护

加强军民两用知识产权保护、科技成果奖励和成果转化工作。重点支持军民融合成果转化。支持“民参军”技术成果申报国防科技奖励和申请国防专利。支持军民两用技术成果申报国家级、省部级科技奖励和申请国家、国际专利。

 

                        2018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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