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龚震等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快全省全科医生队伍建设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结合省人社厅会办意见,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全科医生培养工作,将加强全科医生培养作为深化综合医改、推进健康江苏建设和实施“十三五”全省卫生发展规划的重要内容。我委与省教育厅加强沟通协调,建立工作协同推进机制,不断完善组织管理体系和配套政策制度,逐步解决困扰全科医生队伍发展的困难和问题,取得初步成效。目前全省每万城乡居民拥有全科医生数达3.2人,在数量上已经达到在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全科医生培养与使用激励机制的意见》(国办发〔2018〕3号)中提出的“到2020年,每万城乡名居民应拥有2–3名合格的全科医生”目标。
下一步,我委将会同省教育厅、省人社厅等部门从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加强全科医生队伍建设:
一、进一步加大全科医生培养力度。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全科医生培养与使用激励机制的意见》(国办发〔2018〕3号)精神,推动省政府办公厅出台我省全科医生培养与使用激励的实施意见,构建高等院校全科医学教育、毕业后全科医学教育与全科继续医学教育有机衔接的全科医学人才培养体系,增强全科医学人才培养能力。进一步完善全科医生培养的激励措施,将全科医学作为紧缺专业,强化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中全科专业学员的招生计划和资金补助等。
二、针对当前基层全科医生数量少的实际,充分发挥卫生类独立学院和高职院校在全科医生培养中的作用,推动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和继续教育,允许二级以上医疗机构相关专业医生参加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对培训合格的,在原注册执业范围基础上增加全科医学专业执业范围,允许其在培训基地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全科医疗服务,鼓励多点执业。
三、针对基层全科医生岗位吸引力差、职业发展空间小等问题,我委将加强与省人社厅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围绕全科医生使用激励,深化薪酬分配、聘用管理、职称评审等制度改革,按照“允许医疗卫生机构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允许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奖励”要求,合理核定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总量,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工资水平,使其工资收入与当地县区级综合医院同等条件临床医师工资水平相衔接。鼓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聘用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全科医生。拓展全科医生职业发展前景,增强岗位吸引力和职业荣誉感,实现通过政策引导和市场机制调节,让全科医师收入显著高于大城市医院医生收入,健全全科医师晋升和职业发展通道,提高全科医师执业认同感和自豪感。
四、加强全科医生职称制度建设。专门设置全科医生专业,分类评价,独立考核,全科医生专业较其他卫生专业人员,可提前一年报考全国卫生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对全科医生高级职称评聘采取倾斜政策,缩短职称晋升工作年限要求,优先晋升和聘用;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经全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并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可直接参加中级职称考试,通过的直接聘任中级职称;对基层全科医生参加中级职称考试或申报高级职称的,外语成绩不作为申报条件,对论文、科研不作硬性规定,侧重评价临床工作能力,将签约居民数量、接诊量、服务质量、群众满意度等作为职称评审的重要依据。全科医生专业高级职称聘用,单位有相应岗位空缺的,按照规定组织聘用,没有岗位空缺的,可以超岗位聘用,待岗位空缺时优先将全科医生纳入岗位管理。
感谢你们长期以来对卫生计生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江苏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8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