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第0146号提案的答复
(关于高度重视医改新形势下群众用药难购药贵问题建议的提案)
时间:2018-07-09 15:25 来源:江苏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字体:[ ]

朱正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高度重视医改新形势下群众用药难购药贵问题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结合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会办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我省保障患者用药工作现状

我省历来十分重视保障患者用药工作,通过做好谈判药品挂网采购,保障临床供应,促进临床合理使用,加强综合监管等措施,积极保障群众用药。

一是加强挂网采购管理,保障药品供应。制定《江苏省基本药物供货企业积分考核管理暂行办法》和《江苏省基本药物供货企业诚信记录公示制度(试行)》,对中标的生产企业和承担配送的经营企业实行量化考核,定期公示。制定《药品生产配送企业责任约谈制度》,采取省市联动的形式,对违规企业第一时间进行约谈,确保药品购销规范、临床供应及时。按照国家和省深化医改工作决策部署,我省于2015年10月30日启动新一轮药品集中采购工作。本轮集中采购工作以保质量、保供应、降价格为目标,按照“放管结合”思路,采取省市联动的策略进行。第一批急(抢)救、妇儿专科非专利药品于2016年9月实现全省医疗卫生机构上网采购。第二批竞价、议价、限价挂网采购药品于2017年底已全面完成省级产品入围工作。为满足临床实际需要,促进新产品尽快应用于临床,提高临床诊疗水平,我们将备案采购作为本轮药品集中采购方式之一。2017年9月,印发《关于加强医疗卫生机构药品备案采购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了备案采购的范围和程序;同月,组织开展备案采购工作,2018年4月13日公布第一批备案采购产品173个。

二是加强医疗机构对相关药品合理使用的管理。我委召开专题会议,了解医疗机构有关药品采购及使用情况,要求各市、省属各医院规范做好有关药品采购和临床合理使用工作。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加强与当地人社部门沟通,确保医保保障到位。医疗机构根据自身功能定位和诊疗范围,按照“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的要求,合理配备使用新纳入医保目录药品。

三是加强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我省高度重视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工作,依据《处方管理办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等要求,提高药学管理与服务能力,推动医院药学服务模式转变。省卫生计生委印发《江苏省医疗机构药事工作建设管理评价标准》,每年开展督导检查,落实处方点评和合理用药各项制度;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药事管理工作组织体系不断健全,临床合理用药指导与督查力度不断加大;各医疗机构加强对患者外购药品的管理,门诊就诊时,鼓励医师按照药品通用名开具处方,患者可凭处方到药品零售企业购药。患者在医疗机构内住院治疗期间,医疗机构提供患者由药学部门统一采购供应的药品,如患者自行使用自备药品,应提供正规发票、说明书等证明药品来源正规的证明,并签署知情同意书。全省处方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信息化管理水平有所提升,抗菌药物管理成效明显,临床药师制逐步推广,药事管理持续向好。

四是积极完善特药管理措施。省人社厅下发《关于将有关药品纳入医保特药用药管理的通知》,将我省现行使用管理的医保特药和国家人社部《关于将36种药品纳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乙类范围的通知》中确定的部分肿瘤靶向药纳入特药管理范围,实行定责任医院、定责任医师和定零售药店的“三定管理”,将患者的用药途径从医疗机构转向定点药店。同时,完善支付政策,将肿瘤靶向药费用由住院支付扩大到住院和门诊特殊病种均予以支付。统一制定全省特药经办规程和操作指引,参保患者凭特药待遇证、处方等到特药定点零售药店购药的,只需支付应由个人支付费用,再由医保经办机构与特药定点零售药店结算医保基金支付费用。

二、下一步打算

关于您提到的片面考核药占比、商业补充保险的报销多限定于二级以上公立医院等问题,我委将积极采纳您提出的宝贵建议,采取如下措施加以改进。

一是完善“药占比”考核工作。我委将会同有关部门完善药占比考核方式方法,强化对诊疗合理性的评估,改良医保支付方式,减轻药占比考核给临床科学合理用药带来的负担。

二是加强与人社部门的沟通协调。鼓励和扶持商业保险公司经办医疗保障补充商业保险,规范商业保险公司的行为,保障参保患者用药权益。加强与各级医保经办机构的谈判协商,争取加大对相关药品使用的补偿力度,确保医院医保经费的有效使用。

三是进一步完善药品供应考核指标,规范考核流程,出台全省药品供货企业考核制度,以强化对药品供应保障监督管理,完善投标企业的诚信审查和中标企业的守信奖励、违约惩戒机制,加强药品供应保障。

四是督促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各医疗机构要做好相关政策的解读和舆论引导工作,倡导临床合理、优先使用基本药物目录药品。

感谢您的宝贵建议,希望您继续关注和支持我省卫生健康事业!

 

                             江苏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8年7月5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