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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建议将肿瘤靶向药甲磺酸奥希替尼片(泰瑞沙)纳入我省医保
提交日期 2018-04-24 08:43:34
内容

来信人建议,将治疗肿瘤靶向药甲磺酸奥希替尼片(泰瑞沙)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范围。

受理回复
回复日期 2018-06-22 08:43:34
回复单位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回复内容

您好!

您的来信收悉,现回复如下:

国家医保有关政策规定,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范围通过国家制定的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进行管理。今年4月,我省发布了2018年版江苏省药品目录,除了近150种常规的中西药抗肿瘤药外,还有近20种肿瘤靶向药,其中有贝伐珠单抗等5种治疗非小细胞肺癌的靶向药可以按规定报销,大大增强了肿瘤患者的用药可及性。甲磺酸奥希替尼片(泰瑞沙)是2017年才上市销售的治疗非小细胞肺癌的新型靶向药,临床应用时间较短,价格较为昂贵,目前还难以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范围。国家层面正在研究逐步建立药品目录动态调整机制,我们会根据国家要求推进相关工作。

感谢您对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的理解与支持!祝身体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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