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000319/2018-00263 | 分 类: | 政府文件 环境监测、保护和治理 批复 |
发 布 机 构: | 江苏省人民政府 | 发 文 日 期: | 2018-07-31 |
标 题: | 省政府关于同意句容市二圣水库水源地和灌南县通榆河田楼水源地保护区划分方案的批复 | 主 题 词: | |
文 号: | 苏政复〔2018〕54号 | ||
内 容 概 述: | 省政府关于同意句容市二圣水库水源地和灌南县通榆河田楼水源地保护区划分方案的批复 | ||
时 效: |
省政府关于同意句容市二圣水库
水源地和灌南县通榆河田楼水源地
保护区划分方案的批复
(苏政复〔2018〕54号)
镇江市、连云港市人民政府:
你们《关于审核批准句容市二圣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划分方案的请示》(镇府发〔2018〕61号)和《关于提请省政府同意灌南县通榆河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分方案的请示》(连政发〔2018〕63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句容市二圣水库水源地和灌南县通榆河田楼水源地保护区划分方案。各有关地方人民政府要按照《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水利厅等部门关于开展全省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达标建设意见的通知》(苏政办发〔2011〕153号),2018年底前完成水源地达标建设。
二、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的决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切实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的建设和监管,消除各类环境安全隐患。
三、要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全省饮用水水源地管理与保护工作的意见》(苏政办发〔2017〕85号)要求,进一步强化水源地长效管护,加强水源地原水水质监测监控工作,定期评估水源地环境状况。
附件:句容市二圣水库水源地和灌南县通榆河田楼水源地保护区划分方案
江苏省人民政府
2018年7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句容市二圣水库水源地和灌南县通榆河田楼水源地保护区划分方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