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000319/2018-00268 | 分 类: | 政府文件 城市规划 批复 |
发 布 机 构: | 江苏省人民政府 | 发 文 日 期: | 2018-08-03 |
标 题: | 省政府关于南通市濠河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16-2035年)的批复 | 主 题 词: | |
文 号: | 苏政复〔2018〕58号 | ||
内 容 概 述: | 省政府关于南通市濠河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16-2035年)的批复 | ||
时 效: |
省政府关于南通市濠河风景名胜区
总体规划(2016-2035年)的批复
(苏政复〔2018〕58号)
南通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报请审批〈南通市濠河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16-2035年)〉的请示》(通政请〔2018〕35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南通市濠河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16-2035年)》划定的风景名胜区规划范围、核心景区范围,同意总体规划确定的风景名胜区性质、空间布局以及景区保护、建设、发展目标。
二、南通市濠河风景名胜区是融生态休闲、文化博览、科普教育、旅游观光等功能于一体的城市型人文景观类省级风景名胜区。要按照“科学规划、统一管理、严格保护、永续利用”的原则,加强风景名胜区规划、保护、利用和管理工作,彰显风景名胜资源的自然特性、文化内涵与地方特色。
三、按照总体规划要求,抓紧组织编制风景名胜区详细规划。严格按程序审批景区内各类建设活动,核心景区严禁建设与资源环境保护无关的项目。对重大项目和基础设施建设,要进行可行性研究论证和多方案优化比选,提高规划建设水平。
四、加强各类风景名胜资源保护,加大文物古迹、历史建筑、重要水体等景观资源的保护工作力度,提升风景名胜区文化内涵和景观品质。
五、按照《风景名胜区条例》《江苏省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规定,强化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综合管理职能,完善风景名胜区保护和管理专项制度,依法加强对景区规划实施和开发建设的监管,切实提高景区科学管理水平。
江苏省人民政府
2018年8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