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泰州市物价局出台市区非居民用天然气差别化价格政策,从今年起,对年度企业环保信用评价被评为“红色”和“黑色”等级的企业用天然气价格每立方米分别加收0.30元和0.50元。这是继2016年起实施差别化电价和差别化污水处理费后,泰州价格部门发挥价格杠杆的惩戒和倒逼作用,推进环保信用体系建设,促进节能减排和生态文明建设的又一举措。
2016年、2017年,泰州市执行差别化电价企业348家次,加收电量41088万千瓦时,加收电费2145.97万元。执行差别化污水处理费企业151家次,加收污水处理费49.08万元。通过实施差别化加价措施,对重点污染企业起到惩戒作用,也为各级政府调整产业结构、治理环境污染筹措了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