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农业农村厅等部门
关于推进畜牧业绿色发展意见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1-10 09:37 来源: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字体:[ ]

苏政办发〔2018〕108号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推进畜牧业绿色发展的意见》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12月23日

  

关于加快推进畜牧业绿色发展的意见

省农业农村厅 省财政厅 省自然资源厅 省生态环境厅

 

推进畜牧业绿色发展,是贯彻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内容,对于保障生态环境安全、畜产品供给安全、动物防疫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实现畜牧业高质量发展都具有重要意义。根据《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苏发〔2018〕1号)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农业绿色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办发〔2018〕3号)精神,现就加快推进畜牧业绿色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明确畜牧业绿色发展的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总抓手,以绿色发展为主线,以生产生活生态协调发展为目标,着力优化生产布局、调整生产结构、转变生产方式,构建产业布局合理、资源利用高效、生态环境友好、产品供给安全、支撑保障有力的畜牧业绿色发展新格局,为促进乡村振兴、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提供坚实支撑。

(二)基本原则。一是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导向。切实把保护生态环境摆在优先位置,把绿色发展融入畜牧业生产全过程,促进生产保供与资源环境相协调。二是坚持保障供给、质量安全。优化畜牧业区域布局,推进产业结构调整,提升畜牧业综合生产能力,强化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着力增加优质畜产品供给,促进畜牧业提质增效。三是坚持市场主导、政府支持。以绿色生态为导向,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创新政策支持方式,引导和鼓励金融及社会资本投入,建立企业投入为主、政府适当支持、社会资本积极参与的运营机制。

(三)主要目标。重点围绕保生态、保供给、保安全总体目标,基本建成与资源环境承载力相匹配、生产生活生态相协调的畜牧业绿色发展体系。推动畜牧大县积极参与畜牧业绿色发展示范县创建,打造一批部级、省级畜牧业绿色发展示范县。到2022年,全省畜牧业区域布局和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畜禽产能总体稳定,畜牧业绿色生产方式基本确立,猪肉自给率稳定在70%以上,规模畜禽产业产值超过1000亿元,畜禽生态健康养殖比重提高到60%以上,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90%以上,规模养殖场治理率达到95%以上,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和重大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二、优化畜牧业产业布局

(四)严格生态环境管控。按照农业农村部、生态环境部《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技术指南》,科学划定禁养区,严禁随意扩大或缩小划定范围。强化禁养区管理,除承担国家或省级畜禽遗传资源保护任务的保种场、保护区、基因库外,禁养区内不得新建、扩建畜禽规模养殖场。在太湖、淮河、通榆河等重要水体周边和苏中水网密集环境敏感地区,严格控制养殖总量。对畜禽规模养殖相关规划、新建或改扩建畜禽规模养殖场,依法依规开展环境影响评价,以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促进畜禽养殖产业转型发展。

(五)优化畜禽养殖区域。各地要根据土地承载能力、主导产业发展、畜产品保供和农民增收要求,科学规划非禁养区畜禽养殖空间布局,确保畜牧产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农牧循环利用、动物防疫安全协调发展。鼓励有条件的地区由政府统一规划,多渠道引入社会资本建设标准化规模养殖基地,实行“企业+农户”合作经营,提升生态养殖水平。苏南和苏中部分畜产品自给率较低的主销区要统筹规划,在规模种植基地或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内,建设一批农牧循环型标准化畜禽养殖场,鼓励本地农业龙头企业到畜禽主产区建设直供基地,切实加强畜产品保供能力建设。全力打造以生猪、蛋鸡、肉羊为主的沿海规模畜禽产业带,以生猪、肉禽、奶牛为重点的徐宿淮规模畜禽产业带,以及扬泰水禽优势养殖与加工集聚区和苏南种养结合示范区,逐步形成“两带两区”发展格局。到2022年,全省畜禽养殖总量保持基本稳定,苏南猪肉自给率提高到30%以上,苏中稳定在80%以上。

(六)调整畜禽屠宰产业布局。鼓励苏南生猪屠宰加工企业向苏北、苏中主产区转移,逐步形成与养殖规模相匹配的屠宰加工新格局。以工艺流程科学化、设施设备标准化、检验检疫规范化、监督管理信息化、环境卫生整洁化、有健全的质量内控机构、有相适的质量管理人员、有完善的规章制度、有自有的企业品牌“五化四有”为目标,大力推进生猪屠宰标准化建设,完善冷链配送体系,减少活畜禽跨区域流动,加速猪肉供应链由“调猪”向“调肉”转变。坚持因地制宜、统筹规划,积极推进牛羊家禽集中屠宰管理。到2022年,力争60%的规模生猪屠宰企业达到“五化四有”水平,牛羊家禽基本实现集中屠宰管理。

三、推进畜牧业绿色生产

(七)积极推广标准化生态健康养殖。制定《江苏省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规范》,指导养殖场科学设计和建设,通过养殖工艺优化实现源头管控。支持规模养殖场加快技术改造,推广应用自动喂料、自动清粪、环境智能控制、视频监控等设施装备,提升畜禽养殖自动化、智能化水平。组织开展“标准化生态健康养殖普及行动”,到2022年力争全省建设1万家生态健康养殖场、2000家省级生态健康养殖示范场、20家部级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

(八)整省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落实养殖企业污染治理和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主体责任,督促指导养殖场建设与养殖规模相配套的粪污处理和资源化利用设施并正常运转,深入推进畜禽规模养殖场污染治理检查认定。组织开展“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省推进行动”,以肥料化和能源化为主要利用方向,因地制宜实施多元化利用。鼓励和引导在养殖密集区建设集中处理中心,探索建立受益者付费、第三方处理企业和社会化服务组织合理收益的运行机制。提前一年完成“十三五”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目标任务,到2020年全省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提高到85%以上,规模养殖场治理率达90%以上。

(九)加快发展农牧结合生态循环产业。按照每头猪当量配套不少于0.2亩农田、园地、林地标准,鼓励和支持已建养殖场流转周边土地,或与周边规模种植户签订粪肥供应合同,实现畜禽粪污就近利用、当地消纳。按照土地承载能力,引导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和规模种植业基地,建设一批农牧结合紧密的畜禽养殖场或高水平美丽生态牧场。结合高标准农田建设,支持在田间配套建设管网和储粪(液)池、购置粪污运输车等公益性设施设备,解决粪肥还田“最后一公里”问题。加强省级现代生态循环农业试点建设,组织开展“果菜茶有机肥替代化肥行动”,到2022年全省化肥年使用总量较2018年削减3%左右。

(十)全面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组织开展“畜产品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加快发展安全、高效、环保的新型饲料添加剂,逐步减少药物饲料添加剂在饲料中的使用,推广饲料精准配方技术和精细加工工艺,提高饲料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开展兽药、饲料等投入品及畜产品质量监测和风险预警监测,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有效管控、水平稳步提升。实施兽用抗菌药减量化使用试点和示范,支持研发、生产兽用抗菌药替代品,推广一批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模式,有效控制药物残留及动物源细菌耐药。到2022年,全省开展抗菌药减量化使用示范单位达200家,兽药、饲料等投入品质量稳步提升,畜禽产品兽药残留监测合格率达99%以上。

(十一)切实强化动物疫病科学防控。强化基础免疫和疫情监测,建立动物疫病科学防控新机制,推进重点动物疫病由“有效控制”逐步向“净化消灭”转变。在种畜禽场内,组织开展“种畜禽场动物疫病净化行动”,集成推广一批成熟的净化技术,建设并认证一批无规定动物疫病的净化养殖场。到2022年,在全省建成猪伪狂犬病、禽白血病等主要动物疫病净化创建示范场20家以上。持续推进新型兽医制度建设,引导基层兽医由兼业式向执业式发展,充实官方兽医与执业兽医队伍;扶持发展各类兽医服务组织,推动形成政府引导、社会协同的多元化服务体系。

(十二)稳步提升病死动物无害化收集处理水平。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统筹规划、因地制宜,财政补助、保险联动”原则,组织开展“病死动物无害化收集处理体系优化升级行动”,支持全省无害化处理中心升级改造收集、转运及处理设施设备。优化病死动物无害化收集处理体系布局,建立完善无害化处理与养殖保险联动机制,加快推进无害化处理远程视频监控及信息化管理,健全无害化处理管理办法,规范无害化处理全程监管。到2022年,全省病死动物无害化收集处理体系做到运行高效、监管规范、符合生态环保要求。

(十三)加快畜牧兽医信息化建设。按照“共建共享、互联互通”原则,组织开展“全省畜牧兽医信息化‘一张网’建设行动”,实行统一规划、分步实施,建立省级管理平台,建设监管对象远程视频监控系统,推广二维码、射频识别(RFID)等技术应用,加快推进各级畜牧兽医机构信息化管理。到2020年,形成涵盖畜禽生产、经营流通、屠宰加工、动物防疫、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兽医卫生监督、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等内容的畜牧兽医信息化系统,实现在线化管理、可视化监控、实时化服务,全面提升畜牧业数字化、智能化、科学化管理服务水平。

四、加快畜牧业提质增效

(十四)健全现代畜禽种业体系。探索建立以公益性为目的,政府主导、企业参与、分级管理的保种机制,进一步加强畜禽遗传资源保护,支持和引导畜禽遗传资源监测评估和开发利用。突出科技创新,建立以企业为主的商业化育种平台,持续推进畜禽新品种创制。完善畜禽良种繁育推广体系,加快畜禽育种场和扩繁场标准化建设,加强畜禽新品种(配套系)的持续选育和扩繁。强化种畜禽质量安全建设,完善生产性能监测评价。到2022年,培育2-3个适应市场需求的畜禽新品种(配套系),全省畜禽种业产值超过150亿元,现代种业综合竞争力和产业规模位居全国前列。

(十五)调整畜牧业生产结构。以特色化、绿色化、品牌化为方向,着力增加优质畜禽产品供给,全面推进生态肉猪、地方肉禽、清洁蛋品、优质肉羊生产,因地制宜发展肉兔、肉鸽、鹌鹑、蜜蜂等特色畜禽。加强优质奶源基地建设,大力推广“学生饮用奶计划”,引导乳品企业发展高品质巴氏奶、风味酸奶,扩大乳品消费。到2022年,培育一批产值超10亿元的生猪、家禽等主导产业,以及产值超2亿元的肉兔、肉鸽等特色产业。

(十六)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引导畜禽养殖场扩规模、提档次、上水平,向现代化家庭牧场转化。创造良好政策环境,吸引工商、民营、金融等资本投入,发展一批现代化大型规模养殖企业,提升产业发展水平。鼓励畜禽养殖企业、饲料兽药企业、屠宰加工企业通过参股、收购、自建等方式向上下游延伸,逐步实现养殖、屠宰加工、配送销售全产业链经营。支持农业龙头企业扩大“公司+家庭牧场”“公司+产业基地+农户”等新型合作经营,密切与小农户利益联结,让更多农户分享全产业链增值收益。

(十七)培育苏系优质畜禽区域公用品牌。强化畜牧业生产经营主体品牌意识,打造一批知名企业品牌和产品品牌。依托地方畜禽遗传资源,集聚科研机构、农业龙头企业、行业产业协会等资源优势,组建“苏黑猪”“苏黄鸡”“苏白羊”产业联盟,整合现有品牌,重点打造2-3个苏系优质畜禽区域公用品牌,扩大我省优质畜禽市场占有率。搭建各类展会和名优畜禽产品品牌推介平台,组织开展苏系优质畜禽产品推介发布活动,创新运营模式,扩大品牌影响力,提升优质畜产品品牌价值。

五、完善畜牧业绿色发展保障措施

(十八)强化政策扶持。围绕畜牧业绿色生产关键技术和薄弱环节,加强对畜禽品种创新、良种繁育体系建设、生态健康养殖、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屠宰加工企业标准化建设、动物疫病净化、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畜牧兽医信息化系统和畜产品安全检测体系建设等财政支持力度。综合运用税收、政策性担保等激励政策,加大对畜牧业绿色发展的信贷支持力度,完善畜牧业保险政策,健全畜牧业信贷担保服务网络体系。加大畜牧业机械补贴力度,对列入补贴范围的畜牧业生产及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装备实行敞开补贴。落实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配套政策及规模养殖场内养殖相关活动农业用电政策。创新畜牧业绿色发展多元投入机制,鼓励社会资本按照市场化原则设立畜牧业产业基金,放大资金支持效应。支持采取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引导社会资本投向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等领域。

(十九)合理安排畜牧业发展用地。各地要根据“种养结合、畜地平衡、产加配套”原则,将畜禽养殖、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粪污资源化利用、畜产品屠宰加工等畜牧业用地与当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合理安排用地规模,科学加以布局。苏南等猪肉自给率较低的地区,要根据目标任务,保障新扩建畜禽养殖场的用地需求。为满足县域内养殖总体平衡,对确需新增且依法办理手续的规模养殖场用地予以保障。

(二十)加强科技支撑。围绕制约畜牧业绿色发展的重大科技瓶颈、重点领域,开展科技攻关和研发,力争在良种培育、清洁生产、种养循环、疫病防控、质量安全、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等关键环节取得突破。建立健全畜牧业科技示范推广体系,创新技术推广机制,加强科技推广力度,集成应用一批畜牧业绿色发展新技术、新模式。进一步完善畜牧业标准体系,支持畜牧业龙头企业、行业协会修订相关标准,提升标准质量,加快标准推广实施。

(二十一)严格绩效考核。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本意见精神,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出台扶持政策,加大投入力度,全面推动畜牧业绿色发展。建立绩效考核机制,将猪肉自给率、生态健康养殖比重、规模养殖场治理率、粪污综合利用率等指标,作为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考核内容,对地方各级政府实施考核,确保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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