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纪委监委为打好三大攻坚战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时间:2019-01-27 09:06 字体:[ ]

“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的攻坚战,使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得到人民认可、经得起历史检验”,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关系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局的重大问题。为打好“三大攻坚战”提供坚强纪律保障,纪检监察机关责无旁贷。

2018年,江苏省纪委监委紧紧围绕打好“三大攻坚战”开展专项监督。制定实施《关于为江苏打好“三大攻坚战”提供坚强纪律保障的意见》和三个配套工作方案,保障“三大攻坚战”顺利推进。将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作为日常监督和巡视巡察的重要内容,督促职能部门履职尽责,坚决守住不发生重大风险的底线。推广运用“阳光扶贫”监管系统,督促地方及职能部门细化脱贫标准、开展精准核查,确保脱贫结果真实可靠。加大环保领域违纪违法问题查处和问责力度,对4个县(市、区)提出监督意见或监察建议,推动研发建设污染防治综合监管平台,督促履行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政治责任。

“船到中流浪更急”。站在新起点,江苏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践行“两个维护”,以“咬定青山不放松”的精神、“但愿苍生俱保暖”的志向,推动“三大攻坚战”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做到“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确保党中央令行禁止。

淮安市:打造“阳光扶贫”监管系统 保障精准扶贫脱贫

2017年以来,在省纪委监委的指导推动下,淮安市在全省先行先试,按照“制度化+信息化+公开化”思路,以精准扶贫脱贫为目标、以体制机制创新为核心、以大数据平台为支撑,探索建设“阳光扶贫”监管系统,把牢“入口关”“过程关”“出口关”,推动扶贫脱贫工作务实、过程扎实、结果真实,为打好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纪律保障。2018年,淮安市扶贫领域呈现“两降一升”的良好局面,新发生案件数大幅下降,立案件中首次违纪行为发生在当年的仅有2件;扶贫资金滞留率由46.9%降为7.45%,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

确保扶贫对象精准,是开展精准扶贫脱贫的前提和基础。扶贫对象识别不准,不仅会造成扶贫资金流失,损害社会公平正义,还会成为滋生腐败的温床。淮安市紧盯扶贫对象精准识别环节,建立大数据比对核查机制,打通公安、民政、工商等11个部门的数据,定期比对车辆、住房、社保、财政供养人员等13类信息,对全市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全面“体检”,确保扶贫对象实名制和数据信息真实性。

清江浦区城南街道城南村王某在市区有5套商品房;淮阴区凌桥乡湖心村周某家庭条件并不差,比对发现他是原村支部书记的弟弟……“大数据”首轮比对,就发现一批存疑问题,纪检监察机关逐一核实,对违纪违规行为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73人,诫勉谈话、书面检查等处理1177人。

扶贫资金能否精准“滴灌”到扶贫对象、扶贫项目,是影响扶贫成效的关键因素。淮安市纪委监委把监督嵌入到资金拨付、项目实施管理等关键环节,通过系统归集扶贫项目538个、扶贫济困资金30项、涉农资金106项,实现对扶贫济困、征地拆迁、危房改造等惠农涉农资金监管全口径、全覆盖,可实时对扶贫资金、项目进行数据比对、轨迹查询,强化全程监管,及时发现问题线索。

2017年,盱眙县桂五镇山洪村向上争取帮扶资金10万元,拟用于发展中药材种植项目,但截至2018年9月,项目仍未动工,扶贫资金滞留在村账上。盱眙县纪委监委通过“阳光扶贫”监管系统发现该问题后,对项目负责人进行问责,并督促加快资金投入使用。

为避免扶贫“扶于表面”,确保“真扶贫”,淮安市还建立“三个一”结对帮扶机制,研发手机APP监管平台,要求帮扶责任人定期开展入户、入村、到项目“三走访”,全程记实帮扶轨迹,倒逼干部“扑下身子”,有效防范帮扶中的形式主义。

精准扶贫是手段,精准脱贫才是最终目的。2018年,淮安市纪委监委通过开展多轮精准脱贫专项督查发现,一些地方存在收入核算不精准、帮扶工作不务实、脱贫结果不认可、赡养义务不履行等问题,既影响脱贫质量,又影响脱贫进程。

为此,淮安市纪委监委督促推动职能部门制定《关于低收入农户脱贫有关问题解释》,明确收入认定标准,细化脱贫工作流程,做到收入计算标准、人口认定标准和脱贫审核流程“三个明确”,守好低收入农户脱贫“出口关”,确保脱贫结果真实可靠。

按照脱贫收入认定标准,淮安市纪委监委运用“阳光扶贫”监管系统,对全市2017年脱贫的3.3万户11.5万人进行两轮筛查,发现疑似脱贫边缘户506户,通过督促有关部门逐户上门核查,排查出1起脱贫不实的问题。

涟水县红窑镇河湾村73岁患脑梗的贫困户高贵芳家,4口人中有3人患重病,仅有20岁的孙子在外当学徒工,家境十分困难。但河湾村在脱贫收入认定时,却将户主女儿帮助缴纳的1.2万元医疗费,作为转移性收入采集录入,认定其达到脱贫标准,予以脱贫。经核查,相关责任人被问责,该户被重新纳入建档立卡户,继续进行重点帮扶。

“通过探索制定‘就低不就高,量化可操作’的脱贫监督标准,并将其嵌入‘阳光扶贫’监管系统,对精准脱贫全流程进行监督,做到脱贫认定线上线下同步核查,有力保障了真脱贫。”淮安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李晓雷说。

宿迁市:用铁的纪律守护蓝天碧水

“他们经常下来督察,对我们养殖行业是一件好事,我们按照要求进行了整改,做不到位的地方,给了我们很多好的建议……”宿迁市宿城区龙河镇陈圩村益帆养殖专业合作社负责人张长军说。

2018年8月,按宿迁市纪委监委部署,驻市环保局纪检监察组深入一线对环保督察整改情况进行了“回头看”,该合作社此前存在的猪粪露天堆放、废水直排、偷排问题得以彻底解决。

近年来,宿迁市纪委监委始终将监督职责挺在首位,持续深化“三转”,强化对污染防治的再监督再检查,及时跟踪问责,为更加科学、精准、有效地开展污染防治提供了有力保障。

“我们把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环保部门移送的问题作为重中之重,对行政执法过程的合法性、规范性等进行监督,对问题整改的及时性、真实性进行‘回头看’。”宿迁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人詹健表示。

2018年6月28日,生态环境部通报了沭阳县桑墟镇廷双木炭厂排放废气、木焦油污染土壤问题,市纪委监委迅速会同市环保局执法支队赶赴现场,对采证勘验、拆除整改等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沭阳县11名党政领导干部因工作不力分别受到党内警告、提醒谈话等处理。

紧盯交办问题、从快从严处置已成监督工作导向。去年以来,宿迁市纪委监委从市环保局、派驻纪检监察组和县(区)纪委监委抽调人员,组成4个专项督察组,对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的48件环保信访问题进行抽查式督察,对23个环保信访整改不力问题进行处理,共问责党员干部70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8人。

除此之外,聚焦“水、土、气”等重点领域开展嵌入式监督,监督实效大大增强。2016年,曾被称为华东地区最大“垃圾场”“破烂镇”的宿城区耿车镇在一场声势浩大的废旧物资综合整治中完成了“蝶变”,实现了绿色转型。

“整治过程中,发现有的村组干部工作推进不力,有的畏难不愿担当,有的甚至借机优亲厚友、倒买倒卖。”宿城区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苏星介绍,如果不深入一线嵌入监督,很难发现问题。

为此,宿迁市建立市纪委督导指导、宿城区纪委主导、耿车镇纪委驻点“三级联动”嵌入式监督机制,针对责任履行不到位等问题,耿车镇纪委连续发出32期《督察通报》,点名道姓、公开曝光,处理党员干部6人,为整治工作顺利推进扫除了障碍。

宿迁市纪委监委积极保障京杭大运河宿迁城区段沿线及骆马湖东岸环境“一线一岸”污染防治,集中查处骆马湖非法采砂背后腐败问题,共查处党员干部13人,移送司法机关10人,同时,督促宿迁生态化工科技园淘汰低端落后化工企业15家,处罚10余家。

“我们注重从厘清责任着手,不断建立健全污染防治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等制度,让监督更加科学、管用。”宿迁市纪委常委、市监委委员冯新亚说。

宿迁市先后出台了《关于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纪律保障的实施意见》《深化“嵌入式”监督实施办法》等制度,同时还建立污染防治不定时间、不打招呼、不听汇报,直奔现场、直接检查、直接曝光,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抽取检查人员“三不三直双随机”监督检查机制,切实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2017年5月,洪泽湖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某垂钓中心未履行相关手续,将两个停车场路面改造为水泥、柏油和生态砖路面,对生态环境造成了损害。泗洪县纪委监委从找准责任着手,通过调查分别给予停车场主管单位金水集团两名副总经理警告、提醒谈话处理,对负有监管责任的县水产局局长、副局长分别给予诫勉谈话、提醒谈话处理,并公开通报曝光。

“从严问责体现我们作为党内监督专责机关,保障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实、维护政令畅通的担当和决心。我们将继续立足职责使命,聚焦突出问题,精准发力监督,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坚强纪律保障。”宿迁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李桂琴说。

徐州市:用数据“说话” 让平台“评价”

“打造绿水青山,并把绿水青山变成金山银山。”一年来,习近平总书记的殷殷嘱托犹在耳畔,激励徐州始终坚持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重要战略位置,着力破解突出问题。2018年4月,徐州市在贾汪区试点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建立污染防治监管平台,12月5日,徐州市污染防治综合监管平台在全省率先建成运行。

徐州市委主要领导表示,综合监管平台的建设和推广,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徐州重要指示精神的具体体现,“要以平台建设促进污染防治取得突破性进展,还老百姓蓝天白云、清水绿岸!”2018年以来,在省纪委监委的指导下,徐州市坚持“制度化+信息化+公开化”理念,借鉴“阳光扶贫”监管系统模式,打造以污染问题线索分析处置全流程为核心的监管平台。平台按照“数据精准、管理规范”的原则,创新构建“一条主线、两个终端、三级联动、四方监管、五大预警、六项公开”的污染防治综合监管体系。

目前,该平台已整合12345、12369、数字城管、上级交办、群众举报等各类污染问题线索来源,实时抓取数据、实时在线处置,实现了问题线索的全覆盖。截至今年1月,平台受理问题线索共计16953条,日均在线抓取问题线索100条。市县两级设立平台指挥中心,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问题线索第一时间在平台分办处置。

综合监管平台为压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提供了有力保障。徐州市政府主要领导表示,市县两级党委政府利用平台“党政履责”模块能够了解各地环境保护状况,在线发布重大指令,推动形成守土有责、守土尽责的政治自觉。此外,平台通过流程固化,将部门执法全过程在线上留痕呈现,倒逼执法队伍习惯在监督的环境下工作,习惯在法制的轨道上用权。以前基层单位环境执法不规范问题较多,超期办理、执法随意、人情干扰等时有发生,监管平台使用后,执法人员规范执法和证据留痕的意识大幅提升。徐州市环境监察支队副支队长张力表示,“监管平台让执法在阳光下公开运行,对我们是鞭策更是保护。”

平台在每个关键环节设置风险预警,当系统产生黄色、橙色预警时,平台对相关职能部门发出督办提醒;当系统产生红色预警时,自动进入“纪委监委再监督”模块。平台运行以来,生成红色预警198条,各级纪委监委对预警问题逐一核查和启动问责追究,先后下发专责监督意见书14份,查处16起污染防治工作不力典型问题和50名责任人员。徐州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董向阳表示,平台对海量数据“精确制导”,由纪委监委对部门履职、整改落实情况跟踪督查,实现从事后问责向“嵌入式”监督的转变。

“社会监督”是监管平台所发挥的另一项功能。家住睢宁县睢河街道的李女士,怎么都没想到登录“徐州市污染防治综合监管平台”的网站,在“一键举报”栏目内敲打几个字后,她反映的“天成商场工地扬尘污染”问题在当天就得到平台的反馈。李女士不知道的是,在她这条问题举报发出的瞬间,市平台指挥中心就收到这条信息。睢宁县城管局接到平台指令后迅速安排执法人员现场核查。当天下午,平台就显示“施工方停工整改,已安装喷淋设施”等处理意见。按照“系统前后台分开,信息双渠道推送”的设计理念,前台以信息发布、查询和评价功能为主。公众通过微信公众号、互联网等渠道,可实时查看环境质量、复产信息等内容,“一键举报”身边污染问题,“一键查询”问题办理过程,还可以通过“意见征集”栏目对有关工作提出意见建议。

从2018年4月份开始,徐州以壮士断腕的决心,在全市打响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空气质量明显改善。当年10月1日,徐州荣膺“联合国人居奖”。污染防治综合监管平台成为徐州生态文明建设的又一张靓丽名片。

连云港市:精准监督助推产业扶贫得实效

“2018年3月份,我到我们村的稻渔综合种养基地务工,负责投放龙虾螃蟹苗种苗,进行日常管理、投饲和捕捞,一年我拿到了务工工资5700元钱。”家住灌南县李集乡新民村的李大爷脸上洋溢着笑容说。

李大爷所说的李集乡稻渔综合种养基地是灌南县实施的12个产业富民项目之一。2017年以来,连云港市以贯彻落实省纪委监委“5+2”监督推进机制为重要契机,督促落实精准扶贫工作职责,加大产业扶贫力度,以产业项目推动长效扶贫。

发展产业是脱贫攻坚的根本之策。连云港市把压紧压实责任作为产业扶贫的第一步,坚持“市级推动、县区负总责”管理体制,不断完善市县乡村“四级书记抓扶贫”的工作格局。

“我们镇严格落实抓产业扶贫的责任,从县里制定的扶贫项目库中,选取符合自身特点的项目,建设一批生态好、效益高的农产品生产基地,这两年我们通过发展淮山药、葡萄等种植基地,带动了50余户低收入困难家庭脱贫,经济薄弱村增收30余万元。”灌南县新集镇党委书记张峻松谈起此项工作时收获满满。

“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纪检监察机关责无旁贷。当前,要围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这个靶心,找准发力点,综合施策,重拳出击,形成震慑。”连云港市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王奎杰表示。到群众意见最多的地方去,在扶贫一线落实监督责任,已经成为全市纪检监察机关的共识。

助力产业扶贫,对扶贫项目与资金进行精细管理是关键。连云港市纪检监察机关把监督向扶贫领域聚焦,贯穿在巡察监督、日常监督等多项工作中,重点对产业扶贫资金管理、扶贫项目实施进行跟踪督查,着力发现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不久前,连云港市委组织对脱贫攻坚进行专项巡察,将扶贫项目和资金管理作为巡察重点内容,专题反馈部分扶贫资金拨付较慢、少数扶贫项目收益率不高等问题8个,移交问题线索7个。

针对发现的问题,连云港市纪委监委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定期与信访、巡察、财政、审计等部门联系沟通,选择金额较大、情况典型、反映突出、久拖不决的问题线索,进行挂牌督办。2018年,共督办扶贫领域问题线索28件,处理37人,其中因扶贫措施不精准、不落地,产业项目推进不力造成部分扶贫资金闲置的问题,共对8人实施问责。

不仅要查处问题,还要举一反三,确保同类问题不再发生,这对基层治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此,连云港市针对基层作风建设和资金监管短板,在全市探索健全5项监管机制,全面推广村党组织与村民议事会、村民委员会、村民监事会的“一委三会”治理模式;实现村级收支非现金结算和“村务卡”制度全覆盖;成立乡镇“三资”代理服务中心代理村会计核算等业务;农村集体产权交易全部进入产权交易中心交易;搭建“农业农村综合信息平台”。

“以前村里的事都是少数干部决定,老百姓不知情就会担心有猫腻。”赣榆区黑林镇大树村党总支书记熊正民介绍,通过建立5项监管机制,进一步堵塞了扶贫资金分配、扶贫项目审核、事务管理中的漏洞,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现在群众知情权得到了更好的保障,参与的热情也很高。

2018年2月,赣榆区黑林镇大树村经过考察,拟流转土地种植猕猴桃、蓝莓等特色水果,鼓励村民以土地入股,年底参与分红,村党总支会议决定将方案拿到村民议事会进行表决,方案得以顺利通过。全村共有130余户将210余亩土地流转入股,当年人均就增收了2200元。

“已运行的‘农业农村综合信息平台’,实现了对扶贫项目实施、扶贫资金使用全程监督、在线监控、动态预警。”连云港市扶贫办相关负责人介绍,现在很多村民通过手机APP,能够足不出户地了解相关信息,这让老百姓切切实实感受到了公平公正,也增强了脱贫致富的信心和动力。

南通市:紧盯环境突出问题开展专项督导巡察

“不打招呼,不听汇报,坚持实打实、硬碰硬,现场察看整改情况……”近日,南通市纪委监委会同市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办公室兵分多路,开启了2019年新一轮的环境突出问题督导巡察。

一批接着一批,一轮接着一轮。剑指顽症痼疾,南通市纪委监委建立了环境突出问题专项督导巡察工作机制,重拳出击,严肃追责,以铁的纪律守住生态红线。

督导巡察坚持问题导向,紧盯全市区域性、流域性、行业性的突出环境问题,南通市纪委监委会同有关部门对环境突出问题进行大起底,坚持“公转”“自转”相结合,重点围绕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省、市263办交办,市委、市政府确定的环境保护重点工作,以及媒体曝光的突出环境问题等情况,进行逐一梳理,厘清底数,找准督导巡察的重点。

深入现场实地查看,深入死角应查尽查,无规律的督查让被督查单位措手不及。针对已经暴露出来的问题,南通市纪委监委组织力量开展现场督导,采取查看整治现场、查看台账资料、查看整改进度、查看履职情况等方式,督促各级党委、政府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通过督导推进,一批环境污染问题得到迅速解决。通州区川姜镇涉及400多户4000人的垃圾收购站一次性得以清理,海门市在50天拆除了江心沙农村养猪场15家,拆除圈舍4.5万平方米……

在深入开展督查的同时,南通市亮出巡察利剑,2018年,开展为期2个月的市环保专项市县联动巡察,南通市委巡察办从市县两级纪检监察、公安、环保、财政、审计等部门,选调102名专职或兼职巡察人员,组成10个专项联动巡察组,巡察人员实行混合编组,县市区之间采取“推磨式”交叉巡察,有效突破了地方区域性人情干扰。

巡察期间,巡察人员共查阅资料6871份,受理信访举报241件,派出现场检查小组426批次,走访乡镇(街道)262次,村居791次,巡查河道564公里,其中黑臭河道137条;核查工业企业1575家、畜禽养殖企业293家,餐饮油烟商户141家,其他环境点位235个;发现问题线索464个,确认问题391个。

海安市老坝港滨海新区角斜工业园区的某生物有限公司不仅未经批准擅自使用应淘汰的4蒸吨燃煤锅炉,而且非法偷排废酸和填埋危废。经群众多次举报后,该公司已被依法关闭,公司相关人员也承担了法律责任,不少人以为这一问题的处理已经结束。然而,南通市联动巡察组调查后认为,企业相关人员承担的责任,不能代替权力部门应负的责任,当初这一项目的审批以及对污染问题的查处过程必须弄清。经过逐环节仔细调查,违规决策、违法审批和对污染问题查处不力以及造成政府花钱处理污染事项的问题浮出水面。联动巡察组对此案提出了问责建议。

如东县岔河镇畜禽粪污处置中心建设工程,是当地群众反映强烈的一个突出问题。按照县政府部署,该中心必须在2017年10月底前建成,然而,岔河镇却于2018年3月才动工建设,中心建设明显存在慢作为问题,必须追究。然而,这一工程建设从部署到开工,3年内有三任分管领导,慢作为的板子究竟该打在谁身上?巡察组在调阅相关资料,约谈有关领导,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依据事实,客观公正地提出了问责建议。

公开曝光、制发监察建议、作出书面检查、开展诫勉谈话……根据不同情形,进行针对性处置,以问责推动整改、压实责任、堵塞漏洞,起到了督导巡察一个、教育震慑一片、优化治理一方的效果。2018年,南通市共问责149起,处理192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6人。

常州市:专项巡察“把脉问诊”阳光扶贫

“市委部署开展‘阳光扶贫’专项巡察,是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决策部署的具体行动。从这次巡察情况来看,各辖市区在扶贫领域还是有不少问题的。”2018年10月16日,在常州市“阳光扶贫”专项巡察工作通报会上,常州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张春福向各辖市区党委主要负责人通报巡察情况,明确提出整改要求。

2018年7月至9月,常州市委对全市6个辖市区开展“阳光扶贫”专项巡察,发现各类问题97个,问题线索5条,提出意见建议23条。巡察利剑揭开经济发达地区的扶贫硬伤、短板,推动政策落实到位。

进驻前,巡察组一方面向市纪委监委要来“问题档案”,另一方面向十余个涉农、涉及扶贫工作的部门要来“政策文件档案”。

2018年底,常州市“阳光扶贫”监管系统建成投入使用,通过核查建档立卡户的家庭资产等情况,全市共清退不符合建档立卡条件的576户、1293人,共发现问题线索182个。常州市县两级纪委监委累计开展“阳光扶贫”专项督查27次,问责建档立卡中工作不负责任或弄虚作假的相关责任人82名,给予党纪政务处分9人。

“通过市纪委监委党风室、案管室、监督检查室等部门,掌握我市‘阳光扶贫’工作情况,形成‘问题档案’,有利于巡察进驻后精准发现问题。”巡察组组长屠怀明说。

政策文件档案则从培训中来。巡察组函请市委农工办、市财政局、市民政局等12家部门单位的扶贫业务骨干,对巡察干部集中进行扶贫政策解读、业务知识培训及考核。巡察组向这些单位收集了全市69个扶贫相关政策文件、辅导材料,汇编成2本近600页的专项巡察工作手册。

扎实的前期准备工作为巡察进驻打下坚实基础。巡察组紧扣“为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纪律保障”这个中心,重点聚焦贯彻中央关于扶贫工作方针政策和省、市委的决策部署不力,整改各项扶贫督查检查发现问题不力,损害群众利益的腐败问题及查处不力“三大问题”,靶向发力,起底问题线索。

此次巡察查阅7716个建档立卡户、91个经济薄弱村、42个扶贫开发项目的工作台账资料,实地走访了解48个镇(街道)、162个村(居)、39个扶贫开发项目的相关工作及建设情况,对建档立卡244户开展了“六问一看”入户调查,对455人进行了个别访谈,起底找出贫困户识别不精准、行业扶贫政策措施操作性不强、扶贫项目聚焦精准扶贫不够、扶贫资金监管不严等共性问题。

巡察组与市县两级纪委监委、扶贫工作相关部门密切联系,构建边巡察边整改、边巡察边移交、边巡察边问责、边巡察边督查的工作机制,推动巡察成果全面转化运用。

在对金坛区某经济薄弱村的扶贫资金账目进行排查时,巡察干部发现某农机库建设项目有两个合同,同样的内容和甲乙方,金额却相差一倍。经查,该项目中标价为21.5万元,增量施工后,实际工程造价32.49万元,该村为了多领补贴资金,与施工单位虚制一份总价为43.68万元的中标协议进行申报。巡察组立即将此问题线索移交金坛区纪委监委,初步核实后,该区纪委监委及时进行了立案审查。

巡察反馈时,常州市委紧紧抓住各辖市区党委主体责任的“牛鼻子”,明确党委书记为第一责任人,与纪委书记在巡察反馈意见上共同签字背书。

截至目前,各辖市区已陆续递交整改方案。市委巡察办协同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审计部门建立巡察整改情况督查督办制度,把督促巡察整改落实与领导班子目标责任考核、审计监督、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结合起来,定期会商整改工作推进情况,形成纪检监察、组织、审计、巡察“四方协作、共同推进”的工作格局。

同时,用足巡察成果,督促市委农工办、民政局、教育局等相关单位根据巡察建议进行自查自纠,充分释放了巡察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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