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000319/2019-00238 | 分 类: | 政府文件,行政事业收费 财政,公路 批复 |
发 布 机 构: | 江苏省人民政府 | 发 文 日 期: | 2019-09-26 |
标 题: | 省政府关于同意海安至启东高速公路及无锡至南通过江通道公路南北接线开征车辆通行费的批复 | 主 题 词: | |
文 号: | 苏政复〔2019〕52号 | ||
内 容 概 述: | 省政府关于同意海安至启东高速公路及无锡至南通过江通道公路南北接线开征车辆通行费的批复 | ||
时 效: |
省政府关于同意海安至启东高速公路
及无锡至南通过江通道公路南北接线
开征车辆通行费的批复
(苏政复〔2019〕52号)
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海安至启东高速公路以及无锡至南通过江通道公路南北接线开征车辆通行费的请示(苏交控〔2019〕269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海安至启东高速公路设如皋东、栟茶、马塘、如东、通州湾、海门港、吕四港、合作、南阳9个匝道收费站;无锡至南通过江通道公路南北接线设三兴、南通西、平潮北3个匝道收费站。在符合开通条件后纳入省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系统实行封闭式联网收费。
二、海安至启东高速公路和无锡至南通过江通道公路南北接线为经营性收费公路,收费标准、收费期限、收费管理等具体事项,由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财政厅、省交通运输厅依法依规履行相关程序,报省政府同意后执行。
江苏省人民政府
2019年9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