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第2039号建议的答复
时间:2019-10-11 16:52 来源:江苏省财政厅 字体:[ ]

王海英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引入社会中介机构为预算绩效管理服务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发挥各类专业机构的作用。多年来,我省高度重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评价等工作得到较快推进,初步形成了“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绩效管理格局。为提高绩效管理效率,增强绩效管理的专业性、独立性、客观性,我省预算绩效管理十分注重发挥社会专业机构力量,我厅每年开展的财政重点绩效评价工作主要委托会计师事务所、高校团体、社会咨询公司等第三方机构开展,一些省级部门(单位)的绩效自评价等也委托社会专业机构实施。对于一些专业性强、情况复杂的重点评价对象,不少第三方机构聘请引入相关专业人士参与评价工作,一定程度上提高了绩效管理质量。

2018年9月《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出台后,我省印发《中共江苏省委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苏发〔2019〕6号),明确了建立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预算绩效管理体系的措施、要求和规划。今后一个时期,我省预算绩效管理将加快推进,为此,我们将进一步依托和发挥社会专业机构的力量,强化财政投入的全过程管理,对于新增重大支出和重大投资项目试点事前绩效评估,就其必要性、可行性以及预算安排等开展深入论证评估,对实施周期长、投入产出转化复杂的项目实施绩效监控,对财政支出政策、项目、部门(单位)深入开展绩效评价,从而促进有关政策和项目立之有据、行之有效。

二、关于建立社会中介机构准入机制。近年来,根据预算绩效管理的特点和要求,按照财政部《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第三方绩效评价工作的指导意见》(财综〔2018〕42号)和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结合我省省级预算绩效管理实际需求等方面的情况,我厅通过政府采购招标等形式,建立了绩效评价机构库,目前库内含73个会计师事务所及全国10家高校团体和咨询机构。在实际工作中,我们注重根据专业领域、政策研究、情况核实、效果分析等方面的特点和优势选择委托机构,力求提高绩效管理实效。今后我们将考虑根据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绩效管理的新需求,广泛吸纳工程造价、评估服务、税务服务等社会中介机构充实绩效管理机构库,并继续优化准入和动态管理机制,进一步探索兼顾效率和公平的第三方机构选用委托方式,更好地推进我省预算绩效管理。我厅现有的绩效评价供应商在协议供货合同期满后,可能将重新组织第三方中介机构库入库资格公开招标,届时请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有关招标公告,欢迎包括贵单位在内的全国各地合格供应商积极投标。

三、关于建立绩效情况管控报告制度。绩效管理对于相关情况的管控及报告,目前主要体现在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两个层面,对此,不少社会专业机构已经发挥了应有作用,随着预算绩效管理的不断深化,特别是全过程管理中绩效监控跟踪的逐步推开,还会有更多的机构发挥更大的作用。

四、关于相关培训和服务价格体系。绩效管理具有一定的专业性,我厅对相关培训指导工作高度重视,在研究制定并印发绩效评价工作规程及相关案例、范本的基础上,通过举办专门培训班、系统内培训邀请机构参加、指定专人跟踪相关项目评价等方式,积极做好对社会专业中介机构的培训辅导工作,取得了比较明显的成效。

在第三方机构委托费用方面,我们根据《关于做好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管理工作的通知》(苏财购〔2018〕57号)要求,坚持政府购买服务先有预算、后购买服务。同时,本着节约开支、注重实效的原则,主要根据相关标准,按照预期或实际工作量确定。今后,我们还将创新理念,探索将工作情况和实绩等作为服务价格确定的重要因素,使绩效管理服务价格体系更为合理、科学,推动绩效管理事业更好发展,促进社会专业机构服务能力更快提高。

  

江苏省财政厅

2019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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