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14000319/2019-00264 分          类: 政府文件,其他 旅游、服务业 批复
发 布 机 构: 江苏省人民政府 发 文 日 期: 2019-11-02
标          题: 省政府关于同意扬州瘦西湖旅游度假区改名为扬州大运河文化旅游度假区的批复 主   题   词:
文          号: 苏政复〔2019〕59号
内 容 概 述: 省政府关于同意扬州瘦西湖旅游度假区改名为扬州大运河文化旅游度假区的批复
时          效:

省政府关于同意扬州瘦西湖旅游度假区

改名为扬州大运河文化旅游度假区的批复

(苏政复〔2019〕59号)

 

扬州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将扬州瘦西湖旅游度假区更名为扬州运河文化旅游度假区的请示》(扬府发〔2019〕98号)和关于改名为“扬州大运河文化旅游度假区”的补充报告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扬州瘦西湖旅游度假区改名为扬州大运河文化旅游度假区。

二、改名后的度假区四至范围不变。

三、扬州大运河文化旅游度假区要严格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严格控制建设用地总规模,严格控制土地开发强度,坚持节约集约用地,依法依规履行建设用地手续。

四、扬州大运河文化旅游度假区要深入践行新发展理念,紧扣高质量发展目标,进一步保护好、传承好、利用好大运河文化资源,持续提升综合实力和服务水平,为加快推进旅游强省建设作出新贡献。

  

                      江苏省人民政府

                      2019年11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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