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14000319/2019-00295 分          类: 政府文件,其他 行政区划与地名 批复
发 布 机 构: 江苏省人民政府 发 文 日 期: 2019-12-18
标          题: 省政府关于同意变更灌云县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 主   题   词:
文          号: 苏政复〔2019〕72号
内 容 概 述: 省政府关于同意变更灌云县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
时          效:

省政府关于同意变更

灌云县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

(苏政复〔2019〕72号)

 

连云港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变更灌云县部分行政区划的请示(连政发〔2019〕71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撤销灌云县小伊乡、南岗乡。

二、同意设立灌云县小伊镇。以原小伊乡所辖区域为小伊镇行政区域。镇人民政府驻董集村委会境内,办公地址为健康路46号。

三、同意设立灌云县南岗镇。以原南岗乡所辖区域为南岗镇行政区域。镇人民政府驻南岗村委会境内,办公地址为南岗街道601号。

行政区划变更后,灌云县辖1个街道、12个镇。小伊镇行政区域面积84.6平方公里,人口6.2万人,辖19个村委会;南岗镇行政区域面积140.5平方公里,人口11.2万人,辖33个村委会。

行政区划变更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你市要根据《行政区划管理条例》要求,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确保社会稳定,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促进高质量发展;要按时完成行政区划变更工作,及时报告变更工作完成情况。

  

                      江苏省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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