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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促进养老和健康产业发展,着力解决长期失能人员基本生活照料和与基本生活密切相关的医疗护理问题,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指导意见》(人社厅发〔2016〕80号)、泰州市政府《关于印发泰州市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文化名城建设提升、卫生健康发展、旅游发展、城市功能品质特色提升、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泰办发〔2018〕73号)等精神,结合泰州市实际,市医疗保障局起草了《泰州市市区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实施意见(试行)》。现将《泰州市市区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实施意见(试行)(征求意见稿)》全文在网上公布,广泛征求社会大众意见建议,您可在2019年2月14日之前将自己的意见或建议通过邮寄信件、传真或者发送电子邮件的方式提交。
通信地址:泰州市司法局行政法规处
邮政编码:225300
电子邮箱:tzzqyj@126.com(“泰州征求意见”首字母)
附件:泰州市市区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实施意见(试行)(征求意见稿).doc
泰州市司法局
2019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