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民互动 > 回复选登
详细信息
标题 咨询我省中小学生考试的有关规定
提交日期 2019-01-30 09:20:54
内容

来信咨询我省中小学生考试的有关规定。

受理回复
回复日期 2019-03-01 09:20:54
回复单位 江苏省教育厅
回复内容

您好!

根据2009年《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深入实施素质教育的意见〉》要求,“小学每学期考试原则上不超过1次,科目不超过3门;初中每学期考试不得超过2次”。2017年10月,省教育厅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学校管理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的意见》,明确要求“小学每学期组织统一的考试1次,科目不超过3门;初中每学期考试不得超过2次”。2018年12月28日,教育部等九部门印发《中小学生减负措施》,明确“小学一二年级每学期学校可组织1次统一考试,其他年级每学期不超过2次统一考试。不得在小学组织选拔性或与升学挂钩的统一考试。考试成绩实行等级评价,严禁以任何形式、方式公布学生考试成绩及排名”等相关要求。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